齐鲁晚报1月4日发表评论员文章《慈善没有门槛,“慈善奖”可以有》,从良好的愿望出发,对“中华慈善奖”设置的评奖门槛给予了理解。而我认为,即便这次的“中华慈善奖”没有完全堵死穷人获奖的途径,仍然没有跳出“以金钱论英雄”的窠臼。
诚然,对于捐钱赠物的富人而言,给他们应该的奖励和褒扬必不可少,但由此将捐赠资金设置为其中两个奖项的参评标准,不仅是一种傲慢与偏见,也是对慈善和爱心的误解,更容易引导公众将“慈善奖”视为奖牌买卖的游戏。
当“慈善奖”与“捐款数额”挂钩,就不再具有充分的“慈善”意义,将产生显而易见的负激励效应。这或许意味着,只要企业主愿意捐出更多的善款,就可能获得更多的社会名誉,由此带来社会效益和政策上的利好,从而获得更多的企业利润,而这样的循环只会加深慈善的功利性和盲目性。最后,难免出价高者得奖,慈善评奖成为荣誉拍卖。
另一方面,如果谁捐的钱多,谁就榜上有名。虽然平民大众也有望成为不设金额门槛的“慈善楷模”,但注定永无成为“最具爱心捐赠个人”的可能,后一个奖项无疑就成了专为富人设立的荣誉。这不就是嫌贫爱富吗?
人为地给慈善活动画杠杠不仅伤害慈善本身,也会造成不公平的社会效应。因为谁也说不清,一个亿万富翁捐100元与一个退休老人捐10元,到底谁更伟大。而辅以佐证的应是两种慈善行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所以有网友指出,把“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改作“慈善贡献榜”才名副其实,也符合国际惯例。
如今,全社会做好事、做善事、献爱心的氛围虽然日益发展,但相较于85%的捐款来自民众的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美国而言,则并不浓厚,这其中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显然与相关部门嫌贫爱富的“偏好”不无关系。而恰恰是这种将主要精力放在富人和大企业的筹款上,而忽略向全社会推介爱心善行的慈善理念,让中国慈善一直饱受诟病,无法走上正途。(廖水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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