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官员承诺关乎政治信任 需警惕沦为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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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到地方政府,大到国家,因承诺未能兑现,导致官员下台乃至国家崩溃的案例比比皆是
“官员承诺”的深层含义
近年来,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成为地方政府执政的一种新手段,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河南漯河市官员公开承诺四年时间,承诺兑现率在95%以上;昆明市属81个单位集中公开承诺,让民众监督……作为约束并激励党员干部的方式之一,公开承诺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同时,官员公开承诺也极易流于“政绩宣传”,无法发挥有效作用。
究竟官员公开承诺是否能真正有效引导官场作风?其背后的深层意义又有什么?以及如何做好制度安排使公开承诺发挥其应有的效果?本专题通过对民众的公开调查与专家深度解读,以期为读者深刻揭示“官员承诺”的深层含义。
人们在为官员承诺这股政坛清新之风高兴和欣喜之余,也不免有些担忧——官员夸下的“海口”、许下的诺言,是实实在在,令群众心服口服?还是敷衍糊弄,走个过场?夸下的“海口”、发布的承诺,有无监督、检查?考核承诺兑现的形式,是不是也要推陈出新,同样予以公开,让媒体和群众直接参与监督考核的过程中?
官员承诺的三种类型
就诸多案例来看,目前官员承诺的内容大体包括三大类:官员作风类承诺、官员工作业务类承诺和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类承诺。
作风类承诺主要涉及官员廉洁等道德指标以及为民办事的态度。工作业务类承诺主要涉及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程序公开、公正、高效。作风类和工作业务类承诺,其对象不仅面向广大民众,更是对官僚体系内部上下级以及同僚的承诺。这类承诺能够调动官员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中形成竞争的氛围,从而提高行政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是迈向卓越政府的必由之路。
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类承诺,其对象则只针对民众,通俗地说,为老百姓办实事。此类承诺也即此次洛阳新任县(区)委书记提出的“近期要实现的主要目标”,诸如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教育投入、社区管理,等等。在当今日趋多元化的社会中,民与民之间的利益表达和诉求多元而复杂,针对此类承诺,官员首先需广征民意,通过审慎地采集、分析、调查之后,制定出满足多层需要、公正理性、不偏不倚的承诺。征集民意的方法有很多种,或者接待民众来信来访,或者走到民众中间进行座谈,或者委托研究机构实施问卷调查,等等。
一些个案显示,部分官员承诺的目标过于理想化。某些顽固的问题不是光靠官员当众承诺以及强大的自律心所能克服的。就算“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但总是无法实现,最终都推卸成“体制问题”或“历史遗留问题”。虽然所言不虚,但是早知如此,就不该“开空头支票”,透支政府信用。
还有一些个案显示,官员的承诺中频繁出现“增进”、“争取”、“力求”等词,这些词着实削弱了所承诺内容的份量,让承诺的兑现变得含糊不清、无法测量。官员承诺虽然做出了表率,但是如果总是给自己留有余地,实际上缺乏鞭策和激励效果,形同虚设,反而是鼓励惰性。本该做到的事,经过修饰,变成了超标完成的任务。而如果没做到,也可以找到各种理由来敷衍、搪塞。这样的承诺,缺乏诚意,也缺乏效力。
相较于官员作风类承诺,工作业务类承诺、解决社会问题类承诺显得更加务实。如展开官员任职承诺,通过电视和报纸向民众发表任期内的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并公布热线电话。公开承诺的形式,不仅使面向大众的官员更加审慎务实地制定任职目标,也使直面官员的大众更加了解和参与到政府政策制定的过程中。由于社会问题与民众息息相关,民众可以通过所见所闻检验政府的所作所为,是增进还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政府究竟是否有诚意、是否有能力。民众通过新闻媒体、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反映问题,政府在广泛听取民意后协商化解问题。如此一来,既增添了民众利益表达的信心,又培育了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