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查处在编不在岗更需开放式问责
在家待岗、擅离职守者,乃至于服刑犯,都长期从原单位领取工资,浙江永康市自5月3日在地方党报上公布《在编不在岗人员自查情况结果通报》以来,引来各地媒体“排队”采访。近日永康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称,已对此前公布的192名自查“在编不在岗”人员以及群众举报的15人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公示一周,待公示期结束之后,他们将对有关人员具体情况进行研究,按照政策法规纪律予以处理。
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在编不在岗的现象究竟有多突出?最新报道称,全国7个省级行政区完成了“吃空饷”的清理,查出7万多人。浙江永康不过是一个县级市,按照其对“在编不在岗”的分类,就存在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停薪留职、中层正职退二线、受到刑事处罚、擅自离岗等八大类人员,涉及交通、教育、卫生等多家单位,多达200人左右。即使不算可能存在的“漏网之鱼”,这个数字也相当惊人。管中窥豹,永康市能否算一个还比较合格的标本,能让公众看到在编不在岗现象的普遍和问题的严峻程度?
人们对吃空饷的痛恨,是因为吃空饷者拿了纳税人给的一份工资,却没有为纳税人服务,这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虚耗。必须指出,即使是像停薪留职者这样未曾领薪的在编不在岗人员,同样是在浪费资源,同样会起到催生其他群体人员不公平感的恶性作用。
相较以往一些地方查处在编不在岗的“雷声大雨点小”,本次永康的治理方式之最大亮点,无疑在于其开放性。无论是把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名单逐一在媒体上公布,还是公开接受公众举报,并将“漏网之鱼”一并公示,都保证了此次治理不可能再度流于形式主义。信息公开,开放式地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除了治理在编不在岗,解决另外一些公众深恶痛绝却雷打不动的现象,这一次永康提供的模式是否也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永康开放式治理在编不在岗开了个好头,但开放式治理之后尚需开放式问责。事实证明,所有不正常的现象背后几乎都存在利益勾连,一个单位居然有人长期在编不在岗,是否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如果问责,是否也需要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如果辅以开放式问责,永康的开放式治理无疑将以“善”始,而以“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