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记者 余湛奕 张蔚然)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时表示,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人民币。
谢旭人说,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
谢旭人说,2011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11659.31亿元(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支出,下同),增长30.7%。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13944.32亿元。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经地方统筹安排后也大部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11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10497.7亿元,增长22.4%。需要说明的是,民生和“三农”支出不是单独的预算科目,为了便于审议,将与民生和“三农”相关的支出项目综合反映出来,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复。
谢旭人表示,2011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30.82亿元,完成预算的110.8%。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103.48亿元,完成预算的85.8%。低于预算主要是一些项目执行中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难以按计划实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