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 完善海洋法律法规
中新网11月26日电 国家海洋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刊发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的署名文章《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若干思考》。文章指出,要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强化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完善海监、军方、外交三位一体的海上维权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文章称,综合管控海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除了要有与本国国情相适应的海上防卫力量外,还应形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中央与地方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协调的管控格局。
文章指出,要完善海洋法律法规。在现有海洋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如尽快出台《海洋基本法》;继续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订;促进《南极活动管理条例》、《渤海区域管理法》、《大洋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领海基点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
文章提出,要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建立有权威、效率高、职能相对集中、权责一致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和海上执法体制,统筹对内行政执法和对外维权执法,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组织机构保障。提高海域和海岛使用、海洋污染控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
文章强调,要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强化对我国管辖海域的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完善海监、军方、外交三位一体的海上维权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稳步推进西沙、中沙、南沙等重点岛礁的建设。保障海上通道航行安全,为维护和拓展我国的海外利益提供安全保障。深入开展海洋维权法理和对策研究。不断提升维权执法基地和执法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继续推进极地破冰船、大洋科考船和海监船的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