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城市群发合作宣言 突破体制及区划限制
长江流域城市群发出合作宣言:突破体制障碍及区划限制
6日在沪举行的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15届市长联席会议上,长江流域城市群发出最新的合作宣言:不断突破体制障碍和行政区划限制,发挥长江流域城市圈、城市群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放大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叠加效应,加强城市间的配合和联动。
上海、重庆、武汉、南京、合肥等27个长江流域城市联合发出的这份合作宣言说,长江连接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是举世闻名的“黄金水道”,对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长江流域经济合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突破体制障碍和区划限制,成为长江流域城市群的共识。不少城市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应强化“两个放大”,即放大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的叠加效应,放大区域内改革实验和发展创新的成果。此次的合作宣言也表示,应主动承担国家赋予的重大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上海浦东、重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成果,合力推进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发展战略,完善改革创新成果复制、传递和推广机制,使改革试点经验在长江流域发挥更大的示范引领作用。
拓宽产业合作领域,成为长江流域城市群另一个重要共识。今后,长江各城市将不断推动区域间产业的有序转移和承接,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与空间结构优化的统一。协调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各方利益关系,加强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航道疏浚力度,充分开发和利用“黄金水道”的天然优势,努力形成一体化的交通、信息网络。
据联席会议上得到的信息,目前,长江流域已经形成由长三角城市群、成渝经济区、安徽皖江城市带,武汉长江中游城市集群,以及重庆沿江和湖北荆州等多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集聚示范区组成的产业集聚带。今后两年,上海、重庆、武汉、南京、合肥等沿江中心城市将搭建产业转移集聚的服务平台,推动长江沿岸产业合作转型发展。同时,协商制定航运标准,推动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南京长江航运物流中心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联动发展,继续推进区域通关改革试点,并不断完善长江上、中、下游环保合作机制,使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转型发展相统一。
据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相关人士透露,长江流域城市群的这一合作平台机制,是国内成员最多、成立时间最早、影响力最广的协调机制之一。今后将进一步推进形成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等多层次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和对口部门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同时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着力培育一批跨区域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搭建各类服务平台,支持鼓励公益组织、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长江流域的产业合作。 (记者 李荣、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