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今年已为119名受诬告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2012年,南宁市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656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453件,立案322件,结案240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50多万元。
今年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领导作用,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合力,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分别对贪污贿赂、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失职渎职行为或工作作风案、以及财经纪律等案件加强查处力度。
中共南宁市纪委副书记张富安介绍,2012年南宁加大对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行政审批等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收受贿赂案件的查处,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1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40.0%。宾阳县查处了该县农业、农机、发改等部门贪污贿赂案件,邕宁区查处了该城区工程建设领域贿赂案件、马山县、江南区、西乡塘区、青秀区等单位在市纪委的组织协调下,严肃查处了林业系统贿赂案件25件。
同时,南宁市围绕国家惠民资金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查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案件。其中,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干部利用职权截留、抵扣、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或骗取农机下乡购置补贴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补贴资金、粮食补贴资金、水库移民补贴资金和危旧房改造补贴资金等与民争利案件和以各种名目向农民索要申报(申领)惠农资金补贴手续费或好处费等侵犯农民利益案件一批。如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农机局某主要领导在核拨农机购置补贴中收受贿赂的案件,上林、隆安等县严肃查处乡镇建设站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在危旧房改造项目虚报冒领、索要好处费的违纪违法案件27件。
此外,继续加大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或其他执纪执法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全市共立案查处失职渎职案件41件。南宁市纪委对上林县“5.11污染事件”有关人员、对华侨投资区违规用地案件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某集团前后两任主任领导人在开发三产用地过程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网络反映武鸣县质监局谢某某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及时通报调查核实情况,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并指导宾阳县纪委对网络反映该县某中学校长莫某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南宁市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和区别对待的政策,注重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南宁市共为119名领导干部澄清了事实,对48名有轻微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通过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醒、打招呼,既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又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和社会稳定。(完)(记者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