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中国改革需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2)
实现改革的重大突破
以财税改革为突破口。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过去我们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今天仍需要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第一,财税是整个公共治理改革的重要环节,现代国家制度的建立,核心是财政问题;第二,财税涉及公共资源配置的规则问题,没有财税体制改革,政府的公共职能配置就不可能完善,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就不可能解决;第三,现在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这需要通过公共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应该让老百姓享受公共资源带来的收益;第四,加强财政与老百姓的沟通,使财政预算成为约束政府行为的工具;第五,推进全行业结构性减税,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减税。
王小鲁认为,财税体制改革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财政公开、透明是第一步。推进全口径财政公开,需要各级政府全口径公开收入与支出细账,接受老百姓监督;第二,改革土地出让制度;第三,对垄断和资源性收益增税。如澳大利亚资源税税率为利润的30%,而我国5%的从价税折算成与利润的比率后不到15%,只有澳大利亚的一半。对垄断企业应该征收垄断利润调节税,用于增加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投入。
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王小鲁认为,农民工在城里打工,但长期没有被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不能在城市安家落户,面临不同的待遇,这种局面影响城镇化进程,应该尽快让农民工市民化。
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田小宝认为,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着力解决影响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基础。
郑新立认为,尽快让民营经济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这项改革比较容易赢得共识。
从司法改革入手推进改革。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第一,要化解现实的冲突,法治是最有公信力、社会最能接受的一种形式;第二,推动法治是巩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成果、保护市场化改革成就的需要;第三,社会对法治有高度的共识,可以减少改革阻力;第四,法治是信息化、全球化和民主化的基本趋势;第五,从法治推动改革能建立倒逼机制,打破改革动力匮乏的格局。
李曙光认为,司法改革是比较好的突破口。第一,要让司法独立运行,实行独立审判。当前法院行政化对于独立审判的影响太大;第二,修改宪法,建议宪法12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业法院进行监督,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监督”改成“双层级的法院”。监督实际上是对独立审判的干预。
以深度的行政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汪玉凯指出:第一,政府愈来愈成为社会矛盾的中心和焦点;第二,政府管理前端与人大、司法、党政权力的划分等政治领域改革密切相关,后端与经济社会领域的治理和改革也直接相连;第三,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党政自身改革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其他方面改革的成效。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认为,行政体制改革应当是整体系统的改革。第一,推进公务员和干部体系的改革,把政务官和事务官区分开来;第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规制能力,建立一套政府规制经济发展的体系;第三,保障政府职能与资源相匹配,同时提供有效的监督;第四,促进公务员职业要求与待遇相匹配;第五,改革地方党政机构设置。除此之外,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把各级人大作为社会意志表达和整合的唯一的、根本的合法机制来建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魏加宁认为,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给地方分权,实现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