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社会组织资金纳入监管促公开透明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马学玲 欧阳开宇)中国民政部长李立国13日在北京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修订涉及社会组织的行政法规,把社会组织的资金、活动、行为都纳入到监管之中,促进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开透明。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当天举行记者会。李立国等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安排。对此,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今后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依法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与此同时,中国民政部门还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把登记、年度检查、执法、评估的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反映、评价及时反映在信息平台上,以利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共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李立国表示,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安排,社会组织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要与行政机关脱钩,自主开展活动,并且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发展一业多会,对四大类社会组织,就是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管理制度改革以后,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范围、步伐、力度会加大加快,会把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这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从总体上看,今后中国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会扩大和加强。”李立国说。(完)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