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买买买”之前 这10起网络市场违法案例你得看看
“双11”之前
这10起网络市场违法案例你得看看
本报讯 随着“双11”的临近,众多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促销活动,吸引广大消费者。然而,在“买买买”的过程中,消费者还需留意商家的促销内容,以免落入虚假宣传、强制消费陷阱中。昨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曝光了十起近年来查处的网络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 林文星 通讯员 李隆华
1 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2016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经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网站网页上和其办公现场广告牌、印刷品宣传单发布以下广告:“‘海南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具有保障性的交易平台’、‘拥有业内最专业的开发技术团队’、‘目前国家授权唯一一家合法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等虚假违法广告内容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8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 海南道途科技有限公司机票代理商在去哪儿网上强制搭售案
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海口市工商局对去哪儿网涉嫌销售机票时搭售接送机服务劵进行调查,发现海南道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机票订单信息中确实含有接送机服务劵,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3 海南海之源螺旋藻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6年6月,海口市工商局在网络监测时发现,海南海之源螺旋藻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宣传螺旋藻片产品时使用“增强免疫力,消除疲劳,通便排毒,增强皮肤与粘膜活力,促进新陈代谢,辅助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心脏病及胃肠消化道疾病”等广告用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4 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案
2016年12月, 三亚市工商局在网络监测时发现,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在手机微信公众号“三亚绿地悦澜湾”上使用“世界之最”、“NO.1”、“顶级”、“世界级”、“极佳”、“无与伦比”等涉嫌违法广告用语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000元行政处罚。
5 海南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其网站首页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案
2016年8月,万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土房网”进行监测时发现,当事人未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并立案查处。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6 王德云淘宝网上商标侵权案
2016年3月,琼海市工商局对辖区内的淘宝网店监测发现一家名为 “琼海漂亮宝贝”的淘宝店涉嫌销售侵犯“琼中绿橙”地理标志商标,并依法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王德云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7 海口爱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手机APP软件推广虚假宣传案
2016年1月7日,海口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称,海口爱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众云推APP推荐会,经核实,推荐宣传自己开发的众云推APP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产品,并且宣传软件关键字是“全国唯一”, 涉嫌虚假宣传,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推荐会上发布违法的宣传内容,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8 三亚骏达车技表演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微博虚假宣传案
2016年4月,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三亚骏达车技表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junda-cheji.com)及微博(http:/weibo.com)时,发现当事人在该网站上宣传 “……国内唯一……国际顶级……”“……独一无二的……”等网络广告用语,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作出如下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9 三亚维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6年1月,三亚市工商局在网络监测时发现,三亚维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中发布“诺丽酵素的适应症状: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妇科疾病、肺及呼吸疾病、消化吸收疾病”等涉嫌违法广告宣传内容并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决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5200元的行政处罚。
10 儋州现代医院在互联网上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6年11月,儋州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转来的儋州现代医院在互联网发布涉嫌违法医疗服务广告的线索后,依法立案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工商部门: 开展为期6个月的 专项整治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目前,针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的网店、企业独立交易网站,在网络服务方面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省工商局等10部门正在进行为期6个月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网络经营主体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网络经营主体,工商部门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海南)进行公示并共享到其他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信用约束的方式达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效果。同时,10月30日开始,该局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等方式,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督促商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消费者维权可拨打
12345或12315热线
与此同时,海南省工商局在“双11”消费旺季即将来临之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东表示,消费者要注意养成保留购买商品的页面、订单提交页面、付款成交记录、与商家等交易记录的习惯。同时,在网购时要注意不要贪图便宜,注意低价、高额奖品和格式条款陷阱。
在网络购物发现问题时,首先应当立即向网购平台的客服申诉,其次可向平台或网站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投诉时应递交相应证据。海南消费者可拨打省政府12345综合服务热线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工商部门会协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省反电信诈骗中心发布防骗预警
本报讯 “双11”即将来临,电商扎堆搞促销,诈骗分子也趁机行骗。海南省反诈骗中心特别提醒,市民网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
反电信诈骗中心民警提醒称,在网购时尽量选择有一定规模并且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商铺,尽量使用具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不要点击或下载卖家通过QQ、阿里旺旺等即时聊天工具发来的交易链接或软件。
另外,如遇延迟发货,联系商家无果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官方电商客服寻求帮助。同时,不轻信不明来电,不接受来路不明客服人员提出的任何充值、转账要求。不泄露自己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账户及密码、交易验证码等,尽量不要在公用电脑进行购物、支付等操作。
此外,市民还应记得将包裹上的个人信息抹去,从而避免上当受骗甚至给人身安全带来危险。 记者 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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