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鹰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这是杭州西子湖畔岳飞庙内的一副名联,陷害忠良的秦桧夫妇等4人的跪像在这里向岳飞跪了近500年。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忠、奸、善、恶,在这里得到最形象的展示。
然而日前内地一名艺术家却做出惊人之举,想让秦桧们站起来。这名艺术家按照跪像的原样给秦桧夫妇重新塑造了一对站像,并取名为《跪了492年,我们想站起来喘口气了》。作品在上海的一家艺术馆一经展出,立即引来轩然大波。这里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站着的秦桧塑像。对于这位艺术家冒天下大不韪之作,赞同者有之,抨击与指斥者更众。3天以后,在一片斥骂声中,“想站起来喘口气”的秦桧夫妇悄然撤出了展馆。
在这件新闻发生的同时,内地媒体报道了一桩见义勇为的英雄反而成为被告的案件:四川成都市民张德军飞车追赶抢劫路人项链的劫匪,于年初被当地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奖”,但由于驾车追赶过程中,造成劫匪一死一残,于是又被伤残劫匪告上法庭。此案引起当地社会高度关注,开庭当日,法庭座无虚席,为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性,法院邀请了20余名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庭监督。
这两件事情看起来似乎是风马牛不相及,但它们共同反映出的是内地民众在社会转型期里出现的迷茫与困惑,以及道德与价值取向的迷失。秦桧塑像的公案,实质是对传统道德观和现代人权观念的不同理解与判断,以及由这种不同的理解与判断所带来的道德审判与人权观念的冲突。
艺术家本人解释:“为秦桧夫妇塑站像不是为他平反,而是为了呼吁现代社会要重视人权和女权。”赞成者也认为,“让秦桧站起来,意味着对其作为人的尊重”;反对者则认为,“讲人权不能脱离历史背景”,“让秦桧们跪下去的,不是司法审判的结果,而是民意”,是“历代人民对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过杰出贡献的历史人物的景仰,以及对民族败类的切齿痛恨”。
如果说对于秦桧是否该站起来的争论反映的是历史观、价值观、道德观以及对于人权的理解的冲突,那么见义勇为的英雄成为被告,则反映出社会道德与现行法律的冲突,至少说明了法律的不完善。目前该案还没有结果,但是和秦桧站像带来的历史的尴尬一样,此案也带来了法律的尴尬:如果法律认定张德军无罪,那么是否意味着违法犯罪者的生命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认定张德军有罪,那么见义勇为的道德观念是否会被法律颠覆?
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件,反映出内地从法律制度到思想观念所面临的种种困惑与挑战,这是社会转型期所特有的阵痛,是由统一意志走向多元化的进步。但有专家指出,一个社会如果在多元化的过程中失去了共同的价值观,将是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而内地社会正面临着这种危险。这也正是胡温政府目前大力倡导新儒学的深刻社会背景。
(200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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