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树勋
社史组同志要我谈谈中新社从五十年代开始拍摄电影的情况,本来不敢应命。由于年代久远,是将近半个世纪的事。特别经过十年内乱,许多材料无法找到。有一些影片自己也未参加。仅凭个人的经历和记忆,当会挂一漏万,不能描绘全貌。但社史组同志还是希望就我所知谈谈。为了当时曾为中新社电影作出贡献的同志留下一鳞半爪,我就不辞浅陋,略述如下:
中新社拍电影的来龙去脉
1956年,香港华文电影公司的主持人、爱国民主人士兼导演赵一山,因为想打开他们电影的发行市场,扩大影片的题材和内容,希望到内地拍风光纪录片。当时他找到中侨委办公厅联系。经中侨委领导同意,介绍他们给广东省侨委。同时由文教司文化处派杨建能同志前往协助,陪同他们到广东潮汕及海南岛等地,拍名为《月是故乡明》的风光纪录片。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潮汕、海南岛的风光名胜、人民生活的新貌。片中穿插潮剧《陈三五娘》的片段和海南岛黎族、苗族自治州少数名族的歌舞。接着还拍了舞台纪录片《火烧临江楼》。
嗣后,赵一山要求中侨委能继续支持他们的电影事业,提出由于他们人力有限,希望侨委能组织力量拍片,影片由华文电影公司发行,以这样的方式支持他们。经侨委领导研究后,认为介绍新中国的风光文物,反映侨乡及各地人民生活面貌的纪录片,对港澳同胞及海外侨胞认识了解中国是有意义的,便同意这一要求。此事交文教司和中新社办理。最后主要由中新社负责筹划,按照当时廖承志同志关于影片应以爱国主义为方针,内外有别,调子要低,面向广大中间落后群众,在香港取得立足点,力争进入非建交地区及台湾,以期长期生存的指示,力求拍出适合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欣赏水平,喜闻乐见的影片。
白手起家 奋力拼搏
中新社不是电影制片厂,拍电影对中新社来说是新生事物。在电影工作人和器材等方面,是一穷二白。首先是解决干部和器材问题。
1958年,社领导从图片部调出吴岳搞摄影。因为吴岳在泰国时就从事摄影工作,擅长拍摄人像并获得好评。在这样基础上,搞电影摄影较易掌握。另外从社办公室调出谷雷鸣。谷在话剧表演上有一定的基础和才能。还从专稿部文艺组把我调出,主要负责编写剧本。或许是由于我在香港是曾参加过电影工作,还同《大公报》、《文汇报》一些对电影有兴趣的朋友一起从事过影评工作,和电影界人士有交往,对片场的情况也有些了解的缘故吧!
这几个人调集后,在吴江和谢石基同志的具体领导下,开始做准备工作。吴岳到潮汕拍《诗歌的海洋》,谷雷鸣跟赵一山一起,向他学习导演工作。我到福建采访,准备写反映侨乡新晋江(后改为福建风光)的剧本。以后陆续调来一些同志,组成电影队。到1962年止,电影队一共18人,名单及分工如下:
导演:谷雷鸣
编剧兼导演:方树勋
摄影:吴岳 孟虓辉 姜伟 李志平 伊铁士 李保定 翁启明
美工:庄志波
场记、剪接:江云钦
录音:梁忠宗
放映:侯祥英
联络:洪宁
会计:郭秀珍
资料:李兴业 杨兰秀
剧务:王永惠
因为拍出了不少影片,当时这支队伍被戏称为“十八条好汉”,可能是有点褒义吧!
电影队人数少,都未正式从事过电影拍摄工作,但在短短几年时间里,特别是经历了三年困难时期,能完成几十部电影的拍摄,的确是经过相当艰苦的奋力拼搏的,取得的成绩可归结几点:
1、大家对电影这门新鲜的工作有兴趣,有破除迷信,敢于大胆探索追求的勇气。全心全意想把这工作搞好。长年在外,不怕艰苦,不计较得失,不追求名利,在所有的影片上基本没有署上真名。
2、在工作上没有经验,都是一张白纸,但白纸上可以画出各具特色的画面。大家都知道自己的不足,能够虚心刻苦的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实践上逐步总结出经验,从幼稚逐步走向成熟。
3、侨委、中新社领导的指示,督促和关心,并在影片编辑过程中提出意见。中新社领导了解拍电影的特殊性,给予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吴江同志能大胆使用干部,培养人才,为大家创造学习条件。他鼓励摄影的同志尽快熟悉和掌握机器,提高拍摄艺术和技巧。并认为适当交学费是不可避免的,比如胶片的消耗比例可能比正规电影制片厂多些。一次,孟虓辉在拍摄上报废了一卷胶片,吴江同志并没有给他处分,只是要求他认真总结经验,提高技术。孟虓辉很感动,刻苦钻研,很快就能独立拍片了。
此外,还送江运钦到制片厂学习剪接;让侯祥英学习放映。对担任导演的同志也安排到有关单位学习,从实践中取得经验。这样,各人都能较快地独当一面,负起工作责任。
当然,拍这么多影片,不全是电影队十几个人就能完成的。社内画刊组的王群青,图片组的沈鸣、陈秀全也曾给予协助。特别是王群青同志,对多部风光纪录片的完成,付出很大力量。许多风光片由他编辑和写解说词。他的解说简练,情景交融,雅俗共赏,耐人寻味。北京电影洗印厂、北京电影制片厂也热情帮助我们完成后期制作。此外,也和拍摄地区的各级领导、剧团及有关的负责人的大力协助分不开的。
风光纪录片和戏曲艺术片
1959年3月,谢石基、吴岳、谷雷鸣和我在广州联系拍片事宜。吴江同志和文教司司长肖林先后到了广州。肖林告诉我们:1959年的拍片计划方方副主任批准了,同意拍《新晋江》、《美丽的三江》、《新潮梅》等侨乡风光片。原拟拍十几部戏曲艺术纪录片改为若干部。还说福建叶飞省长支持拍《新晋江》。他还和广东省侨委主任黄声谈拍粤剧和潮剧的问题。吴江则谈在年内拍几部戏曲片的计划。二月份他和赵一山在无锡看了锡剧团梅兰珍演出的《碧血扬州》,认为演出水平不错,可以拍锡剧,但拍摄场地正在举办展览,需延后。所以要谢石基到杭州联系拍越剧《西厢记》,让赵一山、谷雷鸣一起去。吴岳仍回汕头继续拍《诗歌的海洋》,我也去汕头参加拍《诗歌的海洋》。同时,重点把到福建采访的《新晋江》(后扩大改为《福建风光》)纪录片剧本写出寄北京。就这样,拍片的工作就陆续启动。
从1958年到1964年,中新社电影队(后改为电影组)共拍摄了二十多部风光纪录片,八部舞台戏曲艺术片。
风光纪录片:
这时期拍摄的风光纪录片主要有《诗歌的海洋》、《故乡行》(福建风光)、《美丽的三江》、《北京漫游》、《万里长城万里长》、《芦沟桥畔》、《泰山南北》、《齐鲁英豪》、《西双版纳》、《末代皇帝溥仪》、《苏州姐妹》、《广西风光》、《四邑风光》等。
戏曲艺术片:
1959年到1963年拍的戏曲艺术片有八部:《西厢记》、《丝线姻缘》、《胭脂记》、《并蒂莲》、《云中落绣鞋》、《孟丽君》、《珍珠塔》、《姐妹易嫁》。
上述风光纪录片和戏曲艺术片,向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介绍祖国各地风貌和地方传统戏剧艺术,使关心新中国的观众,增强了向往祖国的信心。对那些受西方传媒歪曲报道蒙蔽的观众,起到释疑、破怕、潜移默化的作用。
历史的沉思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说:“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在史无前例的“文革”中,中新社的电影没有例外,经历了这场灾难的冲击。1967年,中新社的电影被没收、查封、审查。要追究拍电影的背景。把风光片说成是出卖祖国山河,被怀疑泄密。戏曲片则被批判是宣传封、资、修。其实,这些影片都经中新社、侨委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查后才能对外发行的。当时从事电影工作的同志,都了解自己拍片的过程,没有什么秘密,心胸坦然。但对这场突然来临的政治风暴,也觉得心情沉重。当时侨委副主任方方和吴江同志,在被“批斗”时,主持拍电影也是他们的一项罪名。大家都感到困惑。对那种混乱的局面,不能理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被在黑暗中尘封多年的中新社早期电影,洗去不实的罪名,又能重见天日。
1978年,在京一些部门,纷纷向中新社借出戏曲片《云中落绣鞋》、《珍珠塔》、《姐妹易嫁》和一些风光片到单位放映。后来所有的影片都交电影发行公司保存。《云中落绣鞋》、《珍珠塔》、《姐妹易嫁》等影片,也经中央电视台向全国放映。
长江后浪推前浪。中新社早期的电影已属过去。带着时代的局限,历史的印记;带着艺术上、思想上的某些不足;带着欢乐和伤痕;完成了当年的历史使命。
1978年,中新社机构体制恢复独立以后,又成立了电影部,还组建了以吴江为董事长的“南海影业公司”。在电影部和“南海影业公司”的努力下,中断了十多年的中新社电影重新起步。不但拍风光片,还拍摄了由凌子导演的《原野》;凌子风导演的《春桃》;韩兰芳导演的《精变》等受观众欢迎的故事片。
此外,还开创了和外国及台湾影业人士、港商合作拍片的业务。合作的影片有《龙的精神》、《北京故事》、《八千里路云和月》、《南拳王》等十多部。在港、澳、欧、美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放映,很受欢迎,颇有影响。
1985年,中新社电影部扩大为电影声像部,业务大为发展,拍出几十部影视片。
中新社采取与外国及港、台人士合作拍片的措施,同时拍出了多部影视片。体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号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精神,反映了中国在“文革”之后新的社会面貌,使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及外国人士进一步认识中国的现实,吸引他们对中国的认同和向往。
社会在发展,世界面貌日新月异,我国也如此。相信中新社的影视会写出新的历史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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