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目繁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今后不能随意组织开展了。2月8日召开的浙江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控制、规范和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出规定。
“开展必要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一种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但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有所抬头。”浙江省纪委副书记马光明介绍,基层和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这次浙江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范围包括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党政部门共同主办、政府部门具体操作的项目,也属于清理范围。各级政府部门的党和工青妇组织举办的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
根据规定,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要保留的项目,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对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销。市级及市以下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确需保留的,要严格经过审核。清理期间,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各地、各部门开始全面调查核对当前实施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整个清理工作将于今年6月底前结束,清理工作结束后,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予以公布。(记者袁艳、通讯员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