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意见》。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屈万祥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下文为答问实录:
问:当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表现和危害主要是什么,原因何在?
答: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曾对面向企业和农民的评比达标活动进行过几次清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几年来,评比达标过多过滥的现象又有所上升,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突出表现为: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的以评比达标表彰为名,直接向基层、企业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摊派,谋取小团体利益;有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切实际,演变成为一些干部谋取政绩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各地区、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不仅助长虚报浮夸、形式主义的不正之风,而且还挫伤广大干部群众做好工作的积极性。
一些地方和部门热衷于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造成项目过多过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利益驱动,违规收费。基层最反感、也最难以应付的是伴随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而来的各种收费。大多数项目都向基层、企业和个人收费或要求出钱出物出工,一些不能直接收费的举办单位则以公布评比结果等方式变相收费,谋取经济利益。
问:这次清理工作的范围和原则分别是什么?
答:这次清理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总的要求是,凡可以撤销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说明具体理由。
问:哪些属于这次需要撤销的项目?
答:对以下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一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二是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三是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
除对撤销的项目作出要求外,这次清理还明确提出了以下两个要求,一是市(地)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二是清理工作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问:清理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这次清理工作分成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 1月底以前)。组织召开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清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清理方案,作出具体安排。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 3月底以前)。1月中下旬,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等材料。各地区、各部门将进行自查,摸清底数,提出保留、合并或撤销的意见。
三是审核公示阶段(2007年6月底以前)。4月至6月上旬,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保留项目,逐项进行甄别分析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是建章立制阶段(2007年7月)。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部际联席会议对全面工作进行汇总后报告国务院。
问:群众如何参与清理工作,对违规继续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
答: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近期,各级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相继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受理信访举报。社会各界均可通过电话或举报信等方式反映情况、举报问题。今年上半年,部际联席会议将派联合督查组,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