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昨天召开全市实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大会,这标志着海口市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启动。自此以后,海口市事业单位2万多干部职工,将逐步实现全员聘用制和以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
从会议了解到,此次人事制度改革,将把机构改革和实行人员聘用及岗位设置管理结合起来,采取“规范化试点”和“先入轨、后规范”并行的方式开展。从2008年1月份开始在完成机构改革“六定”的52个事业单位中进行规范化的试点,并从3月份起组织首批事业单位开展岗位审核工作(“六定”是指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定机构名称、定职责范围、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定隶属关系或兴办主体、定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同时对非试点的事业单位实行“先入轨、后规范”,就是全员先行签订1-2年期的聘用合同,纳入“契约化”管理,由各区各部门分行业陆续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在2-3年的时间全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据了解,此次实行人员聘用及岗位设置管理,各事业单位将根据需要设岗,岗位性质、等级和任职条件都给予了重新设定。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管理岗位在管理层面上分为一至十级,与现行正部级到办事员的行政级别依次对应,根据海口市实际,共设8个等级,三至十级,不设一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在原来高、中、初三个层级的基础上细化为十三个等级,正高为一至四级,副高为五至七级,中级为八至十级,初级为十一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两类,技术工设五级。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也发生了变化,管理岗位要求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以上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必须具备人事劳动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勤技能岗位也要按照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相关办法来实施。
另悉,经确定,经机构编制部门依法核定机构编制而正式设立的事业单位及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的各类工作人员,一律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实行岗位设置管理。
副市长刘庆声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吴川祝主持。(作者: 王亚琴)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