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间热点问题:战争赔偿问题
2008年05月06日 09:07 来源:外交部网站 发表评论
日本过去的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灾难。“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应牢记这段惨痛的历史。同时应该看到,发动这场战争的责任主要是少数军国主义分子,广大日本人民也深受其害。我们党和政府历来主张把少数军国主义分子与广大人民区分开来。日本政府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时,明确表示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责任并对此深刻反省。在此前提下,我国政府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决定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并载入1972年中日两国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再次以法律文件的形式确认了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的决定。我国政府将继续坚持《中日联合声明》的立场,但日本侵华战争的一些遗留问题,至今仍构成现实的危害,如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强征“慰安妇”及强征劳工等问题,我国政府始终从维护我正当权益、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要求日本方面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编辑:朱鹏英】
专题报道: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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