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举行了首脑会谈,并签署了《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此系继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1978年《中日友好和平条约》及1998年《中日联合宣言》之后,两国关系上的第四个共同文件。
正如共同文件名称所体现的,该文件的关键词是“战略互惠”:双方确认在五大领域构筑对话与合作框架,内容从加强政治互信,到促进人际交流,从经济互利合作,到共同应对全球性课题,视界高远,涵盖广泛,对两国关系的进一步规范、提升,尤其对在21世纪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而深刻的意义。
我们特别注意到,关于历史问题,共同文件中未涉及日本对侵华战争的“反省”、“道歉”,而是代之以“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中性总括式表述,充分表达了中方决心在21世纪与日携手,共同开创“战略互惠”的明天,以东亚两个最大国家之间诚心诚意的和平友好,贡献于亚太及国际社会的“向前看”的良好愿望,同时也不失为对日本战后60余年来坚持走和平发展的国家道路的正面评价、肯定。在经历过战争的世代已基本退出历史舞台,和平环境下成长的几代已成社会主流的情况下,搁置争议,把目光投向现实的问题与矛盾,致力于增进两国共通的福祉和全球性课题的解决,是历史与世界赋予中日两个大国的使命。中日要想不负众望,成为国际社会中“负责任的大国”,还需共同携起手来,目光向远。
其次,共同文件还对两国领导人的定期互访机制做出规定,确认“原则上隔年互访,在多边场合频繁举行会晤”。以共同文书的形式,对首脑定期互访做出制度性安排,可以说,迈出了构筑双边危机共管机制的第一步,可喜可贺。出于历史的原因,或同为东方国家的民族性格使然,两国关系的好坏亲疏受制于领导人个人的心理、思维的因素颇大,幸也好,不幸也好,这是一种现实。而首脑互访机制,正是对基于这种共同的社会心理之上的两国关系现实的具体回应,是一道最有效的“安全阀”。只要能确保这点的实施,便不愁问题多多,悬案无从进展。因为无论如何,首脑峰会总是要拍板定案,解决问题的。
当然,我们还应看到,两国之间还有一些悬而未决的课题:被“毒饺事件”所伤害的互信亟待重建;受其影响,双边食品、粮食贸易的缺口亟待填补;东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问题仍需进一步磋商……但只要双方能从战略高度把握两国关系,本着向前看的态度致力于问题的解决;扩大合作,通过合作增加战略互信;同时强化危机共管意识,使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偶发事件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的可控程度,便不至出现大的遗憾、大的倒退。
奥运之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署30周年,同时也是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的“而立”之年。对中国来说,从现在开始,改革的历史已长于改革前的历史,改革中长大成人的一代,已成社会的栋梁、精英,这将深刻改写中国社会。而日本,作为曾为我国改革开放做出及时、有效支援的邻国及中国人心中的现代化“范本”,理应以宽容、理解的目光目送中国走完“后改革”的转型。21世纪的中日关系,能否走出瓶颈,成为真正和谐的大国“君子之交”,受制于中国转型成功与否至大、至深。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改革,对日本并非是“他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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