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将反腐败重点指向干部制度完善方面,这是历史性的进步,下一个任务在于充分发挥民众参与的动力。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并借鉴海外反腐经验和做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等。
“反腐败五年计划”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是,这项政策触及了反腐败的核心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并且制定了反腐败时间表。结合近几年来出台的各种制度反腐的举措,应该说,这些都表明了执政党敢于正视自身的问题,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出路的决心和恒心。
《规划》主要针对的是干部选任制度的调整。这是因为,我国传统的干部制度和人事任免制度,某些方面已经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决策体系相对封闭,自上而下的命令式色彩较强,在强调保密、纪律、集中的规则的同时,忽视了开放、灵活和民主的方面。在实践中,这些弊端往往成为腐败的源头。而组织程序和干部任用上的调整,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干部群体在权力和利益分配的进程中更加和谐,也可从规则上遏制跑官要官的陋习。
当然,仅仅干部制度上的完善还不够。现在流行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即将腐败的责任都归结于制度的不完善,认为需要在各方面去补制度的漏洞。实际情况却是,这些年反腐败的制度条例其实出台了不少,但依然有人以身试法。制度反腐败之路似乎永无尽头,其实原因很简单———制度永远也不可能完善,制度永远是要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变化。如果指望制度的完美,是没有这一天的。关键在于制度变革是不是能够抓住并解决核心的问题。
在反腐败中,权力滥用和失范显然是核心的问题。因此,制度的重点应是如何限制和监督权力。但在这个方面,我们在制度上的调整有待加强。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机构监督方面所提的举措,大部分以前就存在,如何摆脱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那种单纯地依赖自上而下的、指令式的反腐方式,依然摆在我们面前。
政治发展的动力既来自于上层的改革,也来自于基层民众的参与。全世界的反腐败经验表明,反腐败有赖于核心制度的建立,这个核心制度就是民主监督体制。所以,制度改革的关键点在于,决定干部上下的最后决定权在哪里。就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规划》注重了干部选任体系的透明、完善和公正。应该说,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但要从根子上解决腐败问题,则必须要解决以民主方式决定干部的上下的具体操作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公民精神的增强,人们不仅具备了更高的政治素质和经济基础,也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在这样的情况下,人民对政府本身的要求自然也越来越高,核心制度的建立,其条件也越来越成熟。
《规划》将反腐败重点指向干部制度完善方面,这是历史性的进步,下一个任务在于充分发挥民众参与的动力。在这个意义上,反腐败制度建设在注重制度反腐、干部反腐的同时,更要创造有利于赋予人民权力存在和运行的环境。普通人民主权利的落实,是制度力量发挥的前提。
□唐昊(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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