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就公路保护条例征求意见(附全文)
2008年08月15日 17: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今日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发布通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意见稿的主要为公路线路保护、公路养护、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四部分。
通知称,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在2008年8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 陆 中 国 政 府 法 制 信 息 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路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lbh@chinalaw.gov.cn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编辑:朱鹏英】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