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老赖”信息曝光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答记者问。
葛晓燕表示,被执行人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依法对他进行信用惩戒,这在法律上是有充分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5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规定又作了司法解释。因此,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信息,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她表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和隐私保护之间并不矛盾。首先,不是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都进行公开曝光,只是选择其中情节严重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以敦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在社会上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第二,对于公开的内容来讲,严格限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可以公开的信息,人民法院一律不得公开。第三,即使对依法可以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人民法院在公开的时候,也采取一些技术性处理。
曹梦雅 马俊玮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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