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dif]-->
    为实现居民收入翻番,要努力做到国家和企业二者都要为居民让利,国家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三者增速都要与GDP增速相协调。
  • 多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 2013年年初以来,北京、河南、陕西、贵州、广东等多省市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00元。
  • 代表委员关注个税负担:恐阻碍收入倍增
  • 内地首富宗庆后再次呼吁要调整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建议免征其个税或提高个税起征点至6000元。他的建议得到了很多企业家代表和委员们的响应。
  • 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暂无时间表
  • “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呼声两会期间再次高涨,但国资委权威人士表示,国资委短期内并无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的考虑。

时间

内容

2013年

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2012年

10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谈到四季度各项工作时提出,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人社部10月25日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争取今年年底前发布。

2011年

9月,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9级超额累进税率缩减至7级。11月,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

2010年

我国加快研究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在2010年初,国家发改委将方案上报国务院,因高层领导认为需要继续修改而未获通过。

2009年

十七大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2008年

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每月1600元提高至2000元。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继续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2007年

十七大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2006年

十六届六中全会针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中央经过反复研究,决定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继续适当提高相关人员的待遇水平。

2005年

2005年8月,第一轮个税改革落定,个税起征点从800元调至1600元,28个省区市全面免征农业税,全面取消了牧业税。

2004年

'中央“一号文件”宣布,五年内逐步减免农业税。7月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国家发改委具体负责,多个部委参与制订。 '

2002年

十六大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解决了其他生产要素能不能和怎么样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是我国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十六大还提出,我国的分配制度改革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指明了今后我国要努力形成的收入分配新格局,即中等收入者居人口的多数,并占有大部分收入和财富的格局。

1997年

十五大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的最大突破,就是解决了生产要素能不能参与收入分配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第一次把其他分配方式科学地概括为“按生产要素分配”。

1993年

十四届三中全会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作了详细阐述,提出了收入分配制度的十一项基本原则。如“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将多种分配方式作为与按劳分配方式长期并存的制度确定了下来;个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是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了在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上应坚持的原则。

1992年

十四大提出,“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首次提出在分配制度上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1987年

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政策。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以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原则,提出了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要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等政策主张。

1984年

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作出了若干具体规定。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管理体制,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二是改革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结构工资制;三是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197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克服平均主义”,会后,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是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
语录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既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吴邦国

  要克服中等收入陷阱,也就是要不断地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利用国家的后发优势,提升经济竞争力。——林毅夫

  现在政府收得太多,老百姓收入太少。建议免征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宗庆后

  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根据家庭赡养系数来扣除,可以使个人所得税的税赋更公平合理。——贾康

评论
我谈收入分配

策划:何敏

执行编辑:何敏

设计:刘鑫

  “提低”进程明显加速,进入2013年,已经有北京、浙江、河南、陕西、贵州、广东、江西等多个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收入倍增怎样才能不成为统计上的数字“被增”?工资增长如何才能跟上GDP?工资外的福利保障如何实现全民阳光普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落到实处,收入倍增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才能实现。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