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班牙现金交易限额法规
为反偷税漏税,西班牙政府与2012年10月29日通过了LEY 7/2012, de 29 de octubre这条法规,该法规已于2012年10月31日起开始生效。法规中规定,金额超过2500欧元的发票,不能以现金形式支付。那么现金支付包括哪些形式?超过2500欧元的金额,应该用哪些方式进行支付?如果违反此项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英士福法税事务所的Marcos律师解读了这条法规。
Marcos律师说,现金支付,包括纸币、硬币、信用卡和现金支票。所谓的现金支票,就是不注明是给谁的支票。超过2500欧元的发票,不能采用以上任何一种形式支付,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转账或支票来支付,但支票上必须写明受益人的详细资料。
这条法规所针对的对象,是公司与个人之间的交易,所谓的个人,是指西班牙境内的常住居民。如果是来西班牙短期旅行的游客,现金交易的额度是15000欧元,也就是说,凡是15000欧元以下的东西,游客都可以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如超过15000欧元,只能以转账或者开支票的形式支付。不管是西班牙常住居民,还是游客,凡是违反了法律规定,超额使用现金支付发票的话,商家和个人都将会相当于受到交易额的25%的罚款。比如说,一西班牙常住居民用现金支付了一价值为3000欧元的物品,如果被税务局调查发现或被第三方举报,该居民必须缴纳25% x 3000=750欧元的罚款,该公司也要缴纳等额的罚款。但在交易结束的3个月内,如果交易中的任何一方先去税务局举报违规支付行为,提出举报的这一方可以免除罚款,罚款罚被举报方。
有人提出一个设想,既然超过2500欧元的发票不能用现金支付,那么可不可以把超过2500欧元的发票做成多张发票,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用现金支付了?比如把5000欧元的发票,做成面值为2000、2000、1000欧元的三张发票,然后用5000欧元现金分别支付三张发票,这种办法是不是行得通?Marcos 律师表示,不仅仅是民间想到了这个办法,制定法规的议员也早就料到会有人尝试用这个办法来逃税,所以也制定了相关条例来防止将支付总额化整为零的行为。把一张发票分成若干张来用现金支付,这种做法是犯法的,不可贸然行事。个人在西班牙境内,随身携带的现金金额是否有限制?Marcos律师表示,法律没有规定在西班牙境内,个人随身可以携带多少现金,但大额现金,一定要有能证明资金来源的证据。在过西班牙海关时,无论是进还是出,最多只能携带现金10000欧元。凡是在西班牙境内得到的财产,就一定要进行申报,如果故意隐瞒、转移所得财产,会得到非常严重的惩罚,惩罚金额一般是转移财产金额的150%。(摘自西班牙欧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