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团体声援得克萨斯大学实施平权法案
中新网11月5日电 据美国《侨报》引述波士顿新闻网(boston.com)、全国广播公司(NBC)3日报道,最高法院即将迎来对“费希尔起诉得克萨斯大学”(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案件的二审。白人学生费希尔申请该校时被拒。她起诉该大学实施的平权法案阻碍了她的录取。该诉讼于2009年被区法院受理。(平权法案:指对少数群体或弱势群体给予优待来消除歧视达到平等,如入学的种族配额及选举的性别配额等。)
白人学生艾比盖尔费希尔(Abigail Fisher)说,得克萨斯大学是她梦寐以求的学校,但她并没能被录取。
比盖尔费希尔(Abigail Fisher)
费希尔说,她没有被学校录取的唯一原因是她的种族。“我的同学比我分数低,也没有参加我参加过的活动,但却被录取了。我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肤色。”
虽然此案件下月才会受理,但本周一(2日)是社会团体提交意见书的最后一天。
马萨诸塞州司法部长莫拉希利(Maura Healey)提交了支持平权法案的意见书。她以及其他17位来自司法领域的代表表示,平权法案行动能够使全体学生受益。
“大学里培养了许多公共或私营部门的领导人,他们对我国的经济安全很重要。”希利说,“这些领域必须让所有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都能有机会进入。”
上周五,全美教育委员会也代表自身以及37家院校,提交了意见,支持平权法案。
与此同时,160余个亚裔团体及53名个人也于2日提交意见书,呼吁最高法院维护得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的平权法案。
据悉,2013年最高法院曾受理此案,后将其送回至第五巡回法庭,希望调查出该大学在采用种族作为一个因素之前,有没有利用其它方式来增加录取学生的多样性。第五巡回法庭次年得出结论,之前该大学运用了种族中立的方式,未取得它所寻求的多样性。因此,它考虑种族作为整体招生方法的一部分,同时这也是符合宪法和现行法律的。
亚裔团体的意见书中表示,并没有相关记录表明,该大学排斥亚裔学生。1986年亚裔占入学新生的6%,到2014年这个比例达到23%。
亚美法律援助处(AALDEF)常务理事马格列特冯(Margaret Fung)在邮件中表示,“费希尔的支持者误会了得克萨斯大学的招生政策。”
意见书表示,该大学政策并没有正式或不正式地,影响亚裔或者任何其他族裔的学生的录取。
这些亚裔团体同时还提到,教育上的不平等仍在亚裔人群中存在。比如只有61%的赫蒙族美国人拥有高中学历;在高等教育层面,只有12%的老挝籍人拥有大学学历。
据悉,该案的口头辩论将于12月9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