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报道 说: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持续发酵,光大证券自身受损不小,广大股民也因此遭受亏损。目前,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已经调查光大证券,据报道,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已经停职协助调查。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违规操作?整个事件反映当前市场存在怎样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遭受损失的股民又能否获得光大证券的赔偿?中新网财经频道邀请到北京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为大家一一解答。 (2013-8-22 14:08)
主持人 说:各位朋友上午好!欢迎收看《财富峰谈汇》,我是陈虎龙。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持续发酵,光大证券自身受损不小,广大股民也因此遭受亏损。目前,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已经调查光大证券,据报道,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已经停职协助调查。光大证券乌龙事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违规操作?整个事件反映当前市场存在怎样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今天来到演播间参与讨论的是 北京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教授,欢迎您吕教授。 (2013-8-23 09:34)
吕随启 说:谢谢你。 (2013-8-23 09:35)
主持人 说:我们一开始也聊到了8月16日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发生的原因有各种说法,光大证券自查后,称是订单生成系统和执行系统出现问题,导致自动生成了巨量订单。从技术上来说,这种可能性大不大? (2013-8-23 09:35)
吕随启 说: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因为它是一个量化交易,当它下错一个单以后,有可能引起其他机构的量化交易部门的一个连锁反应,导致整个市场的交易量在瞬间放大,拉升指数,但是这只是一种可能。因为什么?如果说是一个乌龙事件,我们要注意到的是什么?最近广大发生了一系列的乌龙指事件,是不是其他机构的人犯错的几率比较小,而广大是不是频频的乌龙指,而且还有一件事情值得注意?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光大证券第一时间的表态说得是什么?有人借用了光大证券自营通道,换句话说,谁借的,借的这个机构有这么大的实力,他的资金哪里来?换句话说,有可能光大的自营就不是纯自营,有可能跟其他的机构合谋,这是很可疑的。 (2013-8-23 09:35)
主持人 说:您提到自营通道,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是涉及到一个什么样的措施或者说机构呢? (2013-8-23 09:35)
吕随启 说:自营的话也就是说一个机构通过买入卖出,有价证券来自己承担价格变动的风险,它应该有严格风险控制机制,应该自觉的遵守交易规则,他的操盘的一些手法,仓位等等严格保密,它不可能跟其他的一些部门进行合作。 (2013-8-23 09:36)
主持人 说:继16日乌龙事件后,光大19日的国债交易再次出现乌龙操作,20日海通证券也出现系统问题,导致延迟交易。最近的乌龙事件比较多,到底是什么原因? (2013-8-23 09:36)
吕随启 说:这个首先,很有可能确实是一个类似乌龙指的事件,毕竟每个人都会犯错误,但是偶尔犯一个错误是正常的,错误太多有可能有不正常的因素,但是我们要知道,中国证券市场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这样一些因素,这样机构去做黑桩,上市公司造假行为屡禁不止,所以也不排除有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或者操纵市场这类事情在里面,目前现在监管制度上很难去界定。 (2013-8-23 09:41)
主持人 说:其实光大证券乌龙指股市3分钟的交易最终被上交所认定为有效,19日光大证券的国债交易再次出错,这次交易交易作废,事后被质疑。为何会有两种不同的处理结果?您的分析。 (2013-8-23 09:41)
吕随启 说:这里面实际上一个是交易所的一个处理方式。第二个,也可能跟光大自身的交易策略有关,我们知道,在国债交易的乌龙指事件里头,它实际上对光大的影响是非常小的,非常小的话,光大可以不做任何的表态,然后交易所说既然是个乌龙指事件,那它所有的交易应该作废,对光大来讲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前面股市的乌龙指交易就不一样了,那么如果这件事情不是一个单纯的乌龙指交易,而是蓄意为之的话,那么这件事情里头可能光大前面应该能够,就不仅不会受损,反而会有收益,按照正常的来讲,交易所也应该让这些交易废除,宣布它无效,但是如果宣布它无效,再加上后续的惩罚,那么光大证券就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因此光大证券做了一个表态,申请交易无效,当他申请交易无效的时候,交易所认为光大是蒙受损失的,你越申请无效,我就越申请他有效,这样光大以退为进,他就成功了。 (2013-8-23 09:42)
主持人 说:在16日上午股票亏损后,同日光大证券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光大证券18日发布会表示是本能反应和国际惯例,但是很多人质疑是在没有信息披露时的内幕交易。是否可以界定存在内幕交易呢? (2013-8-23 09:42)
吕随启 说:就说在前面的话,发生这个乌龙指事件,那么你还可以强调是一种技术性的人为失误,这里面没有任何交易的因素,但是呢,你本身已经犯错在先,那么对市场投资者造成了损失。但是下午的自救行为,这个就有可能涉嫌操纵市场,因为你没有进行任何的信息披露,比如说,在做这件事情之前,比如我想要通过期指,放空单来对冲这个损失,你应该事先有信息发布,这样发布了以后,大家知道光大证券下一步要做空,那么股指必然应该回落,这样投资者包括其他机构可以做出相应的投资组合行为的调整,这样尽可能的避免损失,这样当光大没有进行这种披露,而只是自身去想办法去调整,他自己可能损失是减少了的,但是给投资者带来的是双重损害,因为上午投资者可能去追高,下午出又出不去,尤其在股指期货这个市场上特点明显,上午一追高,把原来持空仓的人挤暴了,可能下午回来又暴仓了。 (2013-8-23 09:43)
吕随启 说:这种可能性不是说没有,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是说亏损了两个亿,而且应该还不止,因为后面还有光大复盘以后,股价出现跌停,它市值上的损失还有40到60个亿之间,加在一起,但是这个市值的损失是暂时的,以后还会回来,现在实实在在的损失是2个亿,这是公布出来的。但是为什么大家质疑呢,因为现在你看到的只是现货市场的一个损失,在中国现在的制度下面,现货市场跟期货市场是联动的,一方面我的乌龙指事件导致抬高,但是在期货市场上如果我开始有一堆多投的资金放在那儿,在这几分钟之内他会赚的非常多,但是到了股指抬到一定的高度,他又建立了巨量的空投的头寸,他再上100点,下100点,这比现货市场的2个亿大多了,换句话,完全有可能是赚的,而且赚的是亏损2个亿的若干倍,这只是一个猜测,这个应该查一查上海中金交易所交易的数据,他有结算的清单,应该能查到。 (2013-8-23 09:44)
主持人 说:有专家表示,光大乌龙事件不是一个独立事件,而是国内证券市场长期存在的市场操纵的一个反映。比如,光大证券的72亿资金就让市值22万亿的股市上涨了近6%,这是否说明某些资金或机构要操纵股票指数或价格是比较容易的?您怎么看待股市上的操纵行为? (2013-8-23 09:46)
吕随启 说:这个事情说明中国资本市场的这样一个监管的体系仍然存在很大的漏洞,那么这个漏洞光大这个事情发生了,我们觉得有这个漏洞,有人有可能利用这个漏洞去非法的牟利,但是这个问题很有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当它事情比较大的时候,这个市场纸里包不住火,可能就被披露出来了,还有很多的他的规模没有大到这个程度,那么可能就没有完全地暴露出来,但是不管怎么说,说明在目前的监管制度下面,这个漏洞还是亟待弥补的。 (2013-8-23 09:46)
主持人 说:证监会18日公告称,16日光大证券累计申报买入234亿元,成交了72.7亿元。此次光大乌龙事件的交易资金来源广受争议,有人质疑可能涉及海外资金,甚至是海外资金借光大证券对国内股市做的一个测试,在您看来有没有这种可能猜测是否具备呢? (2013-8-23 09:47)
吕随启 说:协助做测试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如果有海外资金这个问题就大了,为什么?如果是国内的资金顶多是光大证券与国内的某些资金,然后利用监管制度的漏洞在操纵市场非法牟利。如果涉及到国外的资金,那么这个问题可能就更严重了,换句话说,只要是光大不是在自营这个平台上自己犯的错误,只要涉及到外部资金,那这个光大就不仅仅是罚的问题了,在现行制度下面应该关闭掉这家公司。 (2013-8-23 09:47)
主持人 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处罚会更加严重。 (2013-8-23 09:47)
吕随启 说:对,他就已经超出自营范畴了,他没有遵守交易的纪律,没有遵守监管的规则,然后和外部资金勾结起来共同操纵这个市场,那比他自己操纵这个市场的性质严重的多。 (2013-8-23 09:47)
主持人 说:对。其实据了解,光大证券出现失误的系统是自己研发的,但配套系统是铭创科技买进的。现在铭创科技公司的网站已关闭,其客户名单都已经撤掉。铭创的系统是不是存在漏洞,当中可能存在什么问题? (2013-8-23 09:47)
吕随启 说:这个漏洞的话,因为就说这些交易系统总是有一个技术上,随着这个技术在不断地进步,然后这个技术总有过时的时候,换句话说,你交易系统的更新能不能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能不能跟上市场交易量不断扩大的这个需求,这都是个问题。但是这个恐怕还不完全是这个因素,就说很多机构用这个交易系统,那么这类的软件应该还是符合要求的,那么如果说不符合要求,这类错误不应该发生在一个机构,应该很多,它不是一个小客户,很多其他的一些机构也在用这个软件,但是其他的并没有出现这类的错误。 (2013-8-23 09:52)
主持人 说:好,那么光大乌龙事件已经引起轩然大波,影响还在不断扩大。我们看到针对光大证券的各种质疑和批评接踵而至。但其实这次事件对光大自身的影响可能会更大。您觉得,乌龙事件对光大可能会有一些什么重大的影响? (2013-8-23 09:52)
吕随启 说:

首先这件事情发生对他的声誉肯定会造成负面的影响,这是一个。第二个,他至少表明光大证券的内部风险控制是有问题的。如果他这个交易行为是正常的技术性的错误,那就是他内部的比如说一些交易纪律,他人员的素质,然后也应该都是有问题的,如果他人员素质够,那么这类的错误频发,那就是蓄意的问题,如果不是蓄意的问题,那你就是人员素质有问题,然后你内部风险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那么与此同时,他对于光大的股东来讲也是个损失,因为股价的下跌,他会承受实实在在的损失。

    第四个,光大的一些业务会受到影响,比如说金融创新业务,证券交易的业务,比如说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已经下了第一份罚单,意味着他暂时没法做这个业务了,那么就说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罚单现在还没有出来,对吧,然后那个罚单出来的话,如果只是个技术性错误,对方的影响可能还比较小,因为谁都可以犯错误,有错误大家可以原谅,可以改进,但是如果有其他因素在里头,这个罚单的严重程度就超出光大自身了,这样他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2013-8-23 09:53)
主持人 说:最新消息说,光大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已被停职协助调查,总裁徐浩明已经辞职。这是不是对直接责任人处罚的开始,会不会有更多的管理层因此受到处罚呢?您的看法。 (2013-8-23 09:53)
吕随启 说:整个光大证券可能因此都会受到惩罚,因此他里面个别的负责人受到惩罚,那就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也是非常正常的,但是我们要值得注意的是什么呢,如果这是涉及到利益输送,或者内部交易,或者操纵市场的话,那就不仅仅是简单的辞个职就算了,换句话说,这件事情在这里面,你无论躲到地球的哪个角度,然后都有理由追究其他的责任。 (2013-8-23 09:54)
主持人 说:其实有人说此事件可能导致光大证券管理层洗牌,这会不会对其造成类似当年万国证券(国债期货"3·27"事件,万国证券在最后20分钟违规疯狂砸盘,导致国债期货价格暴跌,大批多方中小散户暴仓,最终导致国债期货就此关门大吉),而且还有南方证券也出过类似的一些事情,您觉得可能导致光大证券管理层洗牌,造成像万国证券这样的致命打击吗? (2013-8-23 09:54)
吕随启 说:这个可能性,但是不是特别大,327事件是国债期货交易,那个时候的话,是中国证券市场交易规则是非常非常不完善,也就说交易国债期货的机构他本身就涉嫌内幕交易,你比如说像钟XX,他本身是财政部的资金背景,因此对于国债保持贴补率的发布他可能有内幕信息,这样像万国证券公司他可能在信息上出于劣势,信息不对称导致从一开始万国就不可能干过中经开,但是中经开这种优越的地位,是对其他的市场投资者不公平的,因此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导致促进了中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的完善,一个导致国债期货暂时先关掉,因为足以表明是缺少足够的监管手段了。
    第二个,强调这些机构跟财政部脱钩那么进行清理,所以那个时候的话,那么导致这些大洗牌,然后是中国证券市场一个深刻的变革,那个制度的漏洞是清清楚楚的,现在的话不太一样了,现在在混合经营的这种模式下面,光大整个是一个集团,即使出了这种乌龙指事件的话,虽然有可能是交易制度本身存在漏洞,但也有可能有其他一些非正规的因素,但是这个制度漏洞已经比当年327国债的时候比那个漏洞要小的多了。所以有没有必要把这件事情上升到整个行业大洗牌的高度,那么这个必要性可能比较小,这是一个。第二个,光大作为一个整个大的集团,他在市场上应该是有一个市场地位,换句话说,他跟监管层各个方面仍然有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就这件事情可以进行处罚,但是没有必要把这件事情扩大化。第三个,光大集团本身他有一定的进行公共关系的这样一个能力,那么可以尽量消除他的影响。 (2013-8-23 09:57)
主持人 说:其实这次光大证券对股市影响非常大,尤其投资者和股民在此次事件中受损也是非常大的。光大证券自己的股票20日复牌跌停,损失41亿,股东人均负亏4万多。而且22日午后光大证券又临时停牌。光大证券乌龙事件对投资者和股民造成的损失会不会进一步扩大?您的分析和研判呢? (2013-8-23 09:58)
吕随启 说:会不会进一步扩大,最主要看,一个,这个股价是否还因为这个事情继续下跌,这是一个。第二,这件事情并没有完,随着银行交易商协会给他出一个罚单,那么下面交易所、证监会陆陆续续公布调查结果,会不会有后续的罚单,然后这后续的罚单他定性的严重程度可能对股价的影响程度是不一样的。第三个,那么市场上投资者可能会因此去维权,因此光大会有可能在赔偿问题上惹上一系列的官司。第四个,因为光大这个证券影响的不仅仅是市场上的普通投资者,还涉及到一些机构投资者,因为机构投资者的量化交易都跟着发生连锁反映,如果其他一些机构他事先没有防范措施的话,那么对其他机构来讲,可能造成的损失要更大,更实实在在,但是如果说散民对于这种损失,在中国的这种体制下求告无门的话,但是其他机构驳议的力量可能就不是那么简单,换句话,机构他可以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可以向监管层施加更大的压力,如果这个追溯起来光大是赔不起的。 (2013-8-23 09:59)
主持人 说:光大事件对整个市场的影响也开始显现出来了。券商系的股票一天蒸发300多亿,这是看得到的损失,但对原本已经低迷的市场的走势和投资者信心会有怎样的影响? (2013-8-23 09:59)
吕随启 说:这个影响看似大,但是实际上没有那么大,也就是说三百亿的市值,相当于整个券商整个板块的市值来讲还是比较小的。第二个,这是任何一个不利事件的发生,对他相关板块的影响带来的损失,可能加在一起看起来都不会小,但是这个影响是暂时的。再有,你可以看,原来大家估计光大复牌以后,可能要有三个跌停板,但是现在只有一个跌停板,第二个跌停板还没有出现,当然后续虽然事态变得更严重,然后出现进一步的跌停和股价下调,但是眼前来看,那么这个股价下跌的幅度是小于大家预期的。 (2013-8-23 10:00)
主持人 说:尽管事件还在调查中,但是其中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反思。首先这是中国证券史上的一次大乌龙事件,证监会和上交所等监管部门会不会对光大证券做出处罚?有没有国际上的一些先例或做法值得借鉴? (2013-8-23 10:00)
吕随启 说:这类的事件出现是肯定要惩罚的,如果光大这个事件出了以后,那么交易所和证监会没有任何的惩罚措施,那么监管层的威信就会因此大大下降,因此光大这个事件就说他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样板,如果监管层没有任何的措施,那么其他的机构将来也有可能以同样的方式然后去发生同样的行为,这个行为出来之后,那么监管层没有办法去惩罚,因为什么?你前面光大的事情没有惩罚,我跟他做的是同样的事情,你惩罚就没有依据。
    第三个,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出现这类的事情,那么都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说除了监管的这块处罚之外,在国外更多的是司法的责任以及经济上的赔偿,而且这个赔偿会远远超过你非法获利的程度,即使你没有获利,你给其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你也要去弥补。 (2013-8-23 10:01)
主持人 说:其实我们准备这期节目的时候,我们编辑也查询了《证券法》。《证券法》第77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股民的损失,光大证券该不该担责和赔偿?现在对股民的索赔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有的说,光大必须赔偿,有的说界定和执行比较难。你怎么看待这个赔偿问题? (2013-8-23 10:03)
吕随启 说:应该赔这是没有问题的,它必须对他的行为负责,因为你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你这个行为是具有外部性的,对其他投资者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第二个,但是这个交易所和证监会确定他的交易有效,既然有效了,那么这个损失和收益怎么界定,换句话说,从交易所的地方已经让你没法去界定这种损失了。第三个,既然损失无法界定,前边的交易有效无法撤销,那光大怎么赔,赔谁?很有可能出现这样一个东西,比如说证监会下一纸罚单,让光大交一笔钱,交给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比如说10亿,20亿之类的,但是交了之后的话,由于无法界定普通投资者损失,这些钱不会落到投资者头上,变相的就变成了什么呢,光大花钱买个平安,投资者打破牙往肚子里咽。 (2013-8-23 10:04)
主持人 说:您说得太形象了,如果退一步讲,如果当前在损失界定和具体赔偿存在法律上的困难或空白,对于监管部门来说,这个事件是否可能成为一个完善相关法律或出台具体执法指南的一个契机? (2013-8-23 10:04)
吕随启 说:执行力度应该能够提高,但是会不会提高最终还是取决于监管层,中国证券市场多少年来一直强调要依法监管,但是实际上现在的这个监管仍然停留在行政监管的一个层面,换句话说,理论来讲依法监管的含义是什么?证监会监管这个市场,如果市场上有内幕交易的行为,投资者应该直接去起诉加害方,然后进行民事的索赔,对吧。这样司法系统一要落实民事索赔。第二,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只要法院发出这个选票,那么证监会有义务配合他提供获得非法交易的证据,但是现在体制下面,证监会的行政监管的权力远远凌驾于司法系统之上,比如一个假设,我作为一个投资者来讲我受到了损害,然后我要到法院去立案索赔,只要证监会不提供证据,法院就无法立案,导致投资者索要无门,因此行政监管的权力凌驾于司法系统之上的情况下,好多这类的投资者保护,包括一个赔偿的东西,那么往往就会打了很大的折,或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管。 (2013-8-23 10:05)
主持人 说:其实要分析光大证券要为此乌龙事件担责,也有人说,上交所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您觉得上交所该不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3-8-23 10:06)
吕随启 说:交易所他就是一个服务机构,他作为一个服务机构的话,找到的理由是说,他提供的服务不够完善,但是如果一些无意当中技术性的错误,或者说蓄意而为之的操纵市场,那么交易所只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发现了及时制止,那么交易所就算尽到了他的义务,履行了他的职能,从这点上来讲,交易所很难承担什么责任,更多的要处罚行为当事方。 (2013-8-23 10:06)
主持人 说:光大此次事件反映了金融业务过度创新可能带来一些致命的风险。未来在金融创新的监管上要有所改进或者加强证监会19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证券期货交易所等自律监管组织要加强对异常交易等监控系统建设。您认为,光大乌龙事件会不会引起监管部门的监管风暴?在制度和执法上,监管部门可以怎么做出改变或者完善?您的观点。 (2013-8-23 10:06)
吕随启 说:这个就说加强监管,那么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的力度,对于证监会来讲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个必要性我们已经强调了很多年了,对于监管方来讲他只能强调是什么呢?这个监管水平的提高,监管能力的进步,他不可能一蹴而就,那么他有一个过程,但是他不是一个合适的理由或者借口,另一方面他也告诉什么,就说金融创新是不是都是一些合法的创新,也就说很多创新的业务都是打制度的擦边球来推出一些创新性的业务,但是如果这个步伐迈得过大的话,它就不仅仅是个创新,而首先涉及到违规是第一位的,这个就给市场带给很多负面的影响。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想到,在创新这块不仅仅应该考虑就事论事的靠证券市场,比如说最近的金融互联网的第三方交易,比如类似余额宝这类的交易,由于一些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推出了这类的业务,如果某天他要是胡来起来比乌龙指事件更厉害,他会把资金都抽光,因此第三方支付余额宝这类的业务它只是创新,但是仅仅应该停留在金融试验的这个范围内,如果这个试验的规模扩大导致银行的资金大量流失,甚至危及到整个银行体系的稳定,这个创新就有可能得不偿失,换句话说,除了马云之外,如果新浪、腾讯也要做这个业务,那么这个对银行体系的危害就会非常大。如果你只让马云去做,而不上新浪、腾讯网站去做,这个就又不公平,大面积铺开,又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将来有一天是严重的负面的。 (2013-8-23 10:13)
主持人 说:如何把这种风险降低,而使得他的便利性,持续性更加安全? (2013-8-23 10:13)
吕随启 说:也就是说类似余额宝这样的业务,它可能能起到鲶鱼效应的作用,促使银行改善服务,提高它的技术水平,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更好的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由一个外行来取代内行,来干这件事,外行取代内行,你比如我们把钱放在银行里面,固然现在银行的经营效率不高,但是我放在马云那儿,如果他有一天移民了,我找不见他了,那是更悲惨了事情。 (2013-8-23 10:13)
主持人 说:好的,今天非常感谢吕教授参与我们的讨论,感谢各位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2013-8-2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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