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的房屋内才住了15天,就因为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死在了浴室内。租客小红(化名)的家人为了要个说法,将房东龚女士和热水器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昨日,高新法院通知当事人到庭。
去年12月底的一个周六,外地来蓉打工的小红在玉林南路某小区租住的房屋内洗澡,因一氧化碳中毒死在卫生间内。小红的家人认为,小红承租的房屋在装修时,对房屋的结构进行了改动,导致热水器不符合通风要求,并将房东龚女士和热水器公司告上了高新法院。
昨日下午4时,记者在高新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见到了被告龚女士。龚女士告诉记者,房屋购于1995年,一直都是自己居住,2006年才开始出租。“10多年了,住在里面的人都很安全,也没出过什么意外,怎么就说我们的房子不安全?”龚女士说,热水器是在品牌店买的,用了两三年也没出过事,“我认为可能是小红的身体状况有问题,如果判我败诉,我肯定要上诉。”(成都商报 郑钰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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