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 陕西洋县中学高考考点替考事件曝光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执法室主任来启华26日向该报透露,教育部的态度是要严肃查处该事件,近期教育部即派出调查组赴陕西洋县展开相关调查。
此前,一位洋县中学教师向当地媒体举报,洋县替考事件存在一条利益链:参与老师通过向每位参考的高二学生收取一定费用,这些成绩优秀的学生得到了一次参加高考的锻炼机会,老师、领导以此获得经济上的好处,学校则可以使高考上线率得到有效提高。
据新华社报道,洋县县委及县政府已于本月16日将洋县中学校长李鹏云、党支部书记聂文锋停职检查。同时有关部门对涉嫌替考案件的洋县中学教导主任、高中三年级组长梁杰、洋县医院医生常某实施“双规”,以进一步调查取证。到底该事件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属于“有组织行为”,目前尚无定论。
据了解,近几年来,高考舞弊事件几乎年年都有发生。在今年高考之前,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曾强调,今年将重点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以及雇人代考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舞弊等严重舞弊行为。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此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组织替考属于舞弊行为,对于高考中的舞弊现象,有一起就会坚决查处一起。
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戴家干在2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06年高考共设立38万多个考场,监考人员达到85万余人,省派巡视员5600多人,考试期间在考场发现违规考生人数3000多人。
除了高考,今年教育部在招生工作中将重点打击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坚决打击非法招生中介的诈骗活动。林蕙青强调,教育部发文重申招生人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高招工作的重大事项上,要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来启华也表示,为了杜绝今年在招生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了新的措施。比如对招生的重大政策、录取分数线,包括入学条件以及预录取名单最后的确定、学生最后录取等有完整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暗箱操作。
此外监察部门还建立多层审核制度。对预录取的名单,对预留的计划使用要有严格规范。招生部门要负责审核,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参与复核,然后由主管招生的学校领导最后审定。
来启华说,在每年招生录取期间,教育部和各省都会组织一定数量督查组,去督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域,我们目前正在进行调查研究,考虑建立招生监察仲裁性机构。”
此外,不少教育学专家和法学专家呼吁引入高校自律和外部监督机制。“高校自律,包括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通过网络公布考生成绩和录取名单,说明招生录取的条件与程序;其次,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对高校招生中的监督和管理;再次,媒体、社会舆论和公民都要有效参与,构建一个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体系。”北京大学行政法专家湛中乐说。(季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