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关注“激光笔”:美澳等多国严管 作武器可判刑
中新网8月9日电 日前浸大学生会会长方仲贤因购买高杀伤力激光笔被捕,昨日获暂时释放,同时警方保留检控权利。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纵观全球不少国家,均严格规管激光笔销售,以免沦为暴徒攻击的武器。将激光笔当成武器进行恶意攻击,而锒铛入狱的个案,更比比皆是。
据了解,澳大利亚政府在法例上明确列明,将超过1毫瓦或以上的激光笔列为武器,并要求持有者必须获得政府发牌,方可拥有及使用;而新加坡政府亦要求持有超过5毫瓦或以上激光笔人士,需要向政府申领许可证。
在美国加州中部,便曾有一名26岁男子用高功率激光笔指向警用直升机,干扰并威胁飞行员生命,被判处14年监禁,为同类型案件中判刑最重。而新西兰一名23岁男子谋杀其女伴,在逃避警方追捕期间,便曾利用高功率的激光笔照射两名警员双目,而令一名警员眼前感到不适、暂时失明,另一名警员更在48小时内持续出现眼睛疼痛及头痛症状,最终该男子被判处4年零3个月。在德国,亦有一名49岁的男子经常向警用直升机照射激光。纵使在被捕时,该男子辩称自己并未有意指向任何飞行物,最终仍被判刑8个月。
各国对使用激光笔攻击行径,均判予重罚。香港眼科医学院前院长周伯展医生解释,激光一旦直线照射眼睛,可伤及眼部多个细胞及组织,“由于感光细胞无法再生,所以如果利用高强度激光直射双眼,大有机会伤及黄斑点区。如果伤及眼部晶状体,可引致白内障。而最严重情况下,少于0.1秒照射已足以致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