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七日电 题:中国私人飞机将放飞于蓝天白云间
——访中国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张耀宽
中新社记者 周音
中国私人飞机放飞蓝天白云间的日子为期不远了,中国近日发布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宣布今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今日,记者就本《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个人可以作为通用航空活动的主体从事飞行活动,以及私人飞机如何上天等问题,采访了中国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张耀宽。
在该《条例》颁布前,中国对私人飞机的上天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近几年有人随意驾驶私人飞机或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玩耍,严重威胁了飞行安全。
张耀宽指出,将要实行的《条例》就私人飞机、私人飞艇等都列入了所规定的航空器范畴,并给予它们正当“名分”。
对于“中国飞机好寻,蓝天难上”这些飞行爱好者的抱怨,张耀宽表示,《条例》实施后,可为私人飞机上天提供四方面的便利:
——减少了飞行任务审批程序。针对过去通用航空活动都要先报批任务,后报批计划的做法,为方便用户,同时又能保证对重要地区和敏感活动的有效管理,《条例》规定了除涉及领空安全管理范畴的五种飞行活动必须提供有效的任务批准文件外,其余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均可直接提出飞行计划申请。
——简化了飞行空域使用手续。原来通用航空器使用空域是“一事一报”,审批手续繁杂。《条例》实施后,可一次申请划设临时空域,长期使用,最长时间可达一年,大大简化了飞行空域使用的审批手续。
——缩短了飞行申请批复时间。原来要求在飞行任务一周前提出申请,现改为普通任务只需在飞行前一天的十五时前提出申请即可,空管部门最迟在前一天的二十一时就给出批复意见。而遇到救护、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时,还可在飞行前一小时提出申请,空管部门会在飞行前十五分钟做出批复。批复时间的缩短,大大方便了私人飞机的上天飞行。
——改革了飞机放飞制度。过去,飞机能否升空,一般由空管部门说了算。参照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和中国公共运输活动机场放飞接收的办法,《条例》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民用航空器能否起飞、着陆和飞行,由机长(飞行员)根据适航标准和气象条件等最终确定,并对此决定负责。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管理者与用户在接收放飞问题上的矛盾,有利于充分发挥机长(驾驶员)的主观能动性。
张耀宽表示,此《条例》的实施,一定能促进中国通用航空事业的发展,从而大大方便航空用户的飞行活动,不久的将来,私人飞机就像汽车一样,会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