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人事部的统计,中国目前共有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从业人员近3000万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系着这些员工的切身利益。
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发表文章,介绍中国将进行三大人事制度改革。
文章援引中国人事部有关人士透露的消息说,在确定新阶段人事人才工作的新目标任务后,人事部将以深化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制度“三项制度”改革为重点,建立广纳群贤、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从而实现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进展、新突破。
文章从健全公务员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三个方面阐明了人事改革的思路。
——健全公务员制度
今年是中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中国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正在形成,队伍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在全国528.6万公务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达到62%。人事部提出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加强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建设。中组部、人事部在总结《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向中共中央提出了制定《公务员法》的建议,中共中央已原则同意。目前《公务员法草案》经过起草小组多次修改,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下一步将广泛征求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共同抓紧做好《公务员法》的起草、上报工作,同时相应考虑《公务员法》出台后的组织实施及起草配套文件、单项法规等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公务员暂行条例有明确规定,凡是录用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各地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重点抓好县乡两级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务员的考试录用。
三是全面推进和规范竞争上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竞争上岗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重在抓落实。人事部将与中组部修改下发《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要在全国县以上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推开竞争上岗。
四是加强公务员的考核和分类管理工作。研究完善考核制度,增强科学性、操作性,把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并切实抓好考核结果的兑现,做到于人激励,于法严格,于事简便。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科学分类管理办法,在认真总结公安部等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其系统全面推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据人事部的统计,中国目前共有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从业人员近3000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6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关系着这些员工的切身利益。为此,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推进制度改革。2000年人事部和中组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的原则,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聘用制度的正常化、规范化。
2.继续实行分类指导。事业单位情况复杂,种类繁多,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与机构体制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和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相协调的原则,研究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特点,分类推进改革。今年将出台广电、文化、中小学三个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3.加快制定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与聘用制相配套的其他人事管理规定,规范聘用合同的签订,制发聘用合同样本,研究未聘人员安置办法,加快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
——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人事部负责人强调,必须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要在四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实现工资水平增长科学化、制度化。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研究建立工资水平平衡比较体系,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按照福利透明化、货币化、工资化的方向,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水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积极适应完善公务员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需要,按照分类管理的思路,逐步建立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深化公务员工资和保障福利制度改革方案,形成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研究深化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和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拟定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指导意见和试行人员聘用制后有关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建立灵活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多样化的分配方式。
妥善处理地区间、行业间、各类人员间工资关系。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注意解决困难职工的收入问题。把向优秀人才倾斜和防止差距过大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地区间、行业间、各类人员间工资收入水平协调增长。
逐步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建立统分结合的工资管理体制,加快工资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完善宏观调控办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工资分配进行有效调控。要研究清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出台的津贴、补贴的意见,为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作必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