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自今年3月1日起,经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将开始施行。该法在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一项内容,即“从境外引进生物物种资源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或者审批,并采取相应安全控制措施。”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这是自食人鱼事件后,中国为防范境外物种对生态安全造成威胁而采取的一项法律措施。
据报道,最近几年,南美洲亚马逊河的食人鱼不知不觉间进入中国,在许多大城市的海洋馆和宠物市场,都可以看到这种体型娇小、色彩美丽但又性情残暴的热带鱼。专家认为,食人鱼之所以能够顺利进入中国,主要是国家在物种引进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至于在食人鱼流入中我国后,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为了避免其进入自然水体造成生态失衡,前不久,中国许多地方开展了一场清剿食人鱼的活动。食人鱼事件也给了立法机关一个提醒,去年年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农业法》,许多委员提议增加关于引进外来物种的法律条文。
报道称,外来物种入侵引发灾难性后果的例子在中国已经屡见不鲜,水葫芦就是一例。100年前,它作为花卉被引入中国,20世纪50年代还作为猪饲料推广种植,谁知它繁殖极快,到处疯长,泛滥成灾,以至于发展到了今天不可收拾的局面。水葫芦现在已经被列为世界十大害草之一。此外20世纪70年代中国从英、美等国引进大米草,当初是为了保护沿海滩涂,可近年来它在沿海地区大量生长,不断扩展地盘,疯长的大米草与当地植物争夺生存空间,致使大片红树林消亡。
报道介绍说,外来物种指的是那些离开原有进化环境进入新环境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由于外来物种在新环境中没有天敌,繁殖迅速,抢夺其它物种的养分和生存空间,从而造成其它物种大量减少和灭绝。据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近日在内罗毕发表的报告,在全球,外来物种入侵给各国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要超过40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