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哈尔滨市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官员不准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或原单位工作,不准从原单位随带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准从原单位携带车辆、通讯工具及其他办公物品。
哈尔滨日报的报道指出,此规定是针对少数官员随着工作调动,带原单位车辆、秘书及工作人员到新单位的情况作出的。
通知要求,凡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官员,必须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将随带的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调回原单位,把携带的车辆、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退回原单位。对拒不自查自纠、仍然顶风违纪的,将按违反党的纪律进行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在官员调动过程中,严禁用公款为官员接风、送行和违反规定向官员馈赠纪念品、礼品,严禁官员本人吃请和收受纪念品、礼品。(巩斌、黄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