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9日电 2月18日上午,沈阳市检察院与沈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在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现场办公,经审理确定对“1·18”、“1·10”两起特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实施依法逮捕。
据华商晨报报道,自2月8日“1·18”、“1·10”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显明被沈阳市公安机关抓获以后,犯罪嫌疑人张显辉、李彦波、李彦彬也相继落网,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案审部门以超常规方式昼夜加班加点,通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已初步查实完善了证据,为“1·18”、“1·10”两起特大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定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下步进入司法程序铺平了道路。市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意见书和案卷进行审理后认为,证据完备,定性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第115条、第23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以抢劫、爆炸、杀人罪,正式批准逮捕4名犯罪嫌疑人。
2月18日晚6时,办案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向张显明等4名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张显明、张显辉、李彦波、李彦彬分别在逮捕书上签字画押。
沈阳警方再次发出通缉令
沈阳市公安局再次发出通缉令,希望群众提供重大犯罪嫌疑人张显光的线索。据警方人员透露,张显光极有可能藏匿在沈阳地区,希望广大市民留意他的踪迹。对提供有重要价值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
警方提供的张显光特征是,男,38岁,身高1.72米,体重67.5公斤,体貌:长方脸,短发(略带自然卷),小眼睛,双眼皮,睫毛较长,嘴较小,略带酒窝,鼻子上有约一厘米长旧疤痕。该犯逃跑时上身穿半截黑色裘皮大衣,内着黑色毛衫(有两条竖暗格),下身着黑色暗格裤子,脚穿黑色华伦天奴牌皮鞋(41号),腰系华伦天奴牌皮带,有一华伦天奴牌钱夹。该逃犯可能持有其弟张显明的身份证,号码为:030306670525401,地址是: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红房委11组。沈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22824539,22831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