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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进行18项议程 历时两周

2003年02月27日 12:15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张朔)即将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进行十八项议程,会期从三月五日上午至十八日上午,历时两周。

  本次大会有关人事变动的议程有八项——

  选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

  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该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大会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除人事变动外,这也是本次大会上引人注目的一个亮点。

  大会将听取和审议六个重要报告——

  朱镕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部长项怀诚的预算报告、李鹏委员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高法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的高检工作报告。

  大会还将审查、批准去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今年的发展计划,审查去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今年预算草案,批准去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今年中央预算。

  此外,会议还将审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及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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