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日电 几天前,深圳市市长于幼军表示,今年要在中编办指导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既相对分离制约,又协调、高效运转的要求,合理配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力,探索建立现代行政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圳试点“行政三分”的神秘面纱终于揭开。
据羊城晚报日前报道,2001年11月,中央编制办正式决定在深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试点,由专家理出思路,提出框架,2002年3月形成系统思路,同步开始在深圳国土局和交通局进行试点,并在试点中不断调整,试验效果很好。2002年底改革方案终于初步成型。
参与方案设计的深圳大学马敬仁教授透露,改革方案是在决策、执行、监督三项职能相对分离的基础上,形成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政府架构。所以,称之为“行政三分”。
具体讲,就是政府按照大行业、大系统的原则设立若干决策局,就每个决策部门的关联业务,设置相应的执行局。决策权在决策局,负责制定政府的法规、政策、办法。决策局只有决策权,没有监督权。执行局行使单一的执行职能,没有决策权。执行部门和决策部门之间是绩效合同关系,按照决策部门的法规、政策、办法运作,实现决策部门规定的责任、目标和任务。此外,还要设立相对独立的监察机关,包括监察局和审计局,直接向市长负责。
于幼军表示,今年“两会”后,“行政三分”的行政体制改革会在深圳开始运作,今年第二季度全面实施,年底拿出总结报告。
深圳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首先带动珠三角的发展,进而影响全国。广东多位赴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高度关注深圳此次改革,希望深圳能“带好头,起好步,摸索出一套经验来”。(周敏、余颖、李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