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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法医的传奇故事:孤身夜探墓穴生吞蛇胆

2003年03月19日 15:27

  中新网3月19日电 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警队,有一名年轻的女法医,她还是博士研究生。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她的名字叫冯雪,在15年的从警生涯中,她的许多经历不乏传奇色彩。下面就是她的自述——

  1988年,20岁的我以法医的身份刚分配到刑警队时,是个让人瞧不起的角色,坐了一段时间的冷板凳。因为很多人习惯地把刑警队看成是男人的世界,小姑娘在这里怎么会让人看重呢?没想到一次出警行动让同事们一下子就对我另眼相看。

  当时,那个地区连续几年不断有小孩丢失,后来,从一个惨遭杀害的丢失小孩身上发现了线索,抓获了作案嫌疑人。审查中,作案嫌疑人交代了几年来杀害了多个儿童的罪行,其中一件是四年前,他将一个小女孩杀死后把尸体扔进了一个古墓里。刑警队根据他的供述,派人持手电筒到现场搜索,古墓里却空无一物。小女孩的遗骸哪去了呢?难道是当时被野兽叼走了?

  当时随同事们一道出警的我在洞口向洞里观察了一下,见洞口离地面有两米多高,且墓穴墙壁陡峭湿滑,不易攀爬,心想小女孩的遗骸一定还在里面,只是被雨水冲下去的土掩埋了。我主动向队长请求道:让我下去看看。其实,按一般的工作程序,是由民警或当地群众将受害者的遗骨挖出来,然后再由法医进行鉴定。但我怕民警或民工稍不注意就会把骨头破坏。小孩的骨头小,又过了那么多年,骨骼比较松脆,轻轻一碰就会损坏,若真碰坏了,和原来的损伤混在一起难以区分;如有其它证据的话,也可能遭到破坏。因此我坚持自己去挖,我想自己用手抠保险一些;再说自己在刑警队坐了这么久的冷板凳,这回好不容易有个机会了,一定要下去实践锻炼、亲自经历一下。

  队长看着年轻的我,一时没有答复。年轻气盛的我催促道:“队长,不要犹豫了,就这么办,我下去一会儿就完事,你们就在上边吧!我挖到了就递上来,你们就在上边接着。

  没等队长答应,我已迅速地下到墓穴里。墓里晦暗潮湿,漆黑一团,散发出一种令人窒息的异味。身临其境,出于一个女孩子家的本能,我心里在不停地敲着鼓。但是我想,既然自己主动请缨下来了,就得拿下这个任务啊。我很快冷静下来,把揿亮的手电筒放在一旁,紧张地用双手在地下挖了起来。

  我在古墓也不知挖了多长时间,突然,我觉得手电筒的光线暗了一下、又暗了一下,我心里一咯噔,一抬头,妈呀,我惊恐得差点叫出声来,只见一条大蛇昂头吐信地从手电筒边向我爬来,扭动的身子遮挡得电筒光一明一暗的,身上的鳞片闪着点点幽光,眼看就快到跟前了。

  我想起书上说蛇是攻击活体的动物,而且墓穴中的蛇多含剧毒,吓得一动也不敢动。怎么办?这时叫上边的人也来不及了,我尽量克制着自己,用发抖的手,慢慢拿起身边的铁锨,猛地砍向蛇头,一下把蛇头砍掉了,蛇身在地上扭曲抽搐了好一会儿后,才瘫住不动了。我咚咚激跳的心才缓和了些,但我还是害怕,记得听人说过被砍下来的蛇头还能咬人。我小心翼翼地用铁锨铲起蛇头、蛇身,喊了声:“注意,让开! 一扬手抛到了洞外。

  洞外的人在焦急地等着,冷不丁地听到墓穴里传出一声喊,大家一阵震动,还没来得及作出任何反应,忽然一个血淋淋的蛇头哗地飞出了洞口,直落人堆之中,一群男子汉忍不住发出惊叫之声。转瞬大家开始担心洞里的我,队长朝墓里喊道:“冯雪,你没事吧? 看到这蛇头,所有人都担心我在里面出事,没想到我在里面只淡淡地说了声:没事。其实此时我的心差点没吓得跳出胸口,但为了在这个所谓的“男性世界 里树个“良好形象 ,我控制住了自己恐惧的心理。终于,被害小女孩的骨骼挖出来了,我把骨骼按解剖位置摆好,固定拍照:又把有用的东西一桩一件地从洞口递到地面上……做完一整套规定程序,我紧张的心才松弛下来。

  还没等我从墓穴爬上地面站稳,刑警队的那些同志们就一哄而上,拿着取出的蛇胆,围着我起哄:“冯雪,你老戴着眼镜眼睛不好,快把蛇胆吞了,明目! “快吞、快吞,吃了眼睛就好了。 “这可是好东西,别浪费了。 我抓过蛇胆,不甘示弱地说:“吞就吞,有啥了不起! 往嘴里一塞就咽了下去。围着我的队友们“噢 地一声惊异地喊了起来;旁观的乡民们议论道:“呦,这女娃好胆大呀! “啧啧,那女娃把蛇胆真给吞了,厉害!

  现场一大群人里,就我一个女同志,我又穿了件白大褂,特别醒目。在墓穴里挥锨斩蛇没人看到,这吞蛇胆可是让大家瞅得清清楚楚。自此,一个年轻女孩独自钻进墓洞里挖死人骨骸,砍死一条大蛇,又生吞了蛇胆的事就传开了。从那以后,大家都知道雁塔公安分局来了个胆儿大的女法医。

  我用手挖出的骨骼,证实了同志们对案情的分析。后来,同事们又发现,我不光是胆子大,而且做事情还很较真儿。

  有一天,我接受任务,去给一个喝酒醉死的人作例行检查。一般情况下,报案说喝酒醉死了的人,必须经法医检查后属实,开出死亡证明,火葬厂才能处理尸体。

  到现场后,司机在楼下等着,我一个人拎着勘查箱上楼去了。像这种例行公事的检查是非常快的。死者家属及一些亲戚都在现场。

  我开始了检查。看尸体外表,从头到脚什么伤都没有。我翻开死者的眼睛,发现眼睑结膜有针尖大小的出血点,这一般是机械性窒息的症状,也就是捂鼻、捂口、扼颈使呼吸道堵塞造成的一种人体出血。喝酒不会造成眼睑结膜的出血点呀!我警觉了起来,又从头到脚仔细看了一遍,尤其是手、肘、手腕等部位,看有没有细小的搏斗伤。什么都没有!我又检查死者的颈部,如果有谁动过他的颈脖,哪怕是手指头直接按上去,也会造成皮下出血,留下痕迹。但是也没有!可眼睑结膜出血,的的确确呈现出机械性窒息的重要征象。我又观察死者的唇黏膜,隐约有损伤。一般在捂嘴的过程中,因为牙齿跟唇黏膜有直接的接触,就能在唇黏膜上造成一定的损伤。外行人看不出来,但法医一眼就能看出来,哪怕是有一点损伤。我当时基本确定这是一起凶杀案。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若无其事地和死者的妻子拉起了家常,问死者昨晚什么时候回家的?在什么地方和谁喝的酒?喝的酒是哪来的?喝酒的过程等等。死者妻子说:死者是晚上6点多回家和几个邻居陪着喝的酒;喝的是家里的酒。死者爱酒,故家里有好多酒。邻居是9点多钟走的,之后就没再来人。

  我当时怀疑:会不会是邻居干的?因为喝酒的邻居都是男的。可死者妻子说:邻居走后,死者一人又喝了好多酒,好像是心里不痛快。喝完酒后,死者就睡那屋了;死者妻子嫌他酒味重,和女儿在另一间房里睡的。

  死者妻子在说谎!我作出了判断。我决定赶紧通知队里来人调查。于是我用死者卧室里的电话拨通了队长的手机。当时死者妻子就站在旁边,我无法明说,只得一个劲儿地“喂喂…… 队长问:“冯雪吗?看完了没有?看完了赶紧回来。 我不知怎么回答,只有隐晦地说:“你来吧。 队长听不明白,一个劲地说:“来什么呀?你怎么了,磨磨蹭蹭的。”

  我支支吾吾地说:“队长,这案子好像有点蹊跷。 “蹊跷啥呀,这事儿很简单嘛,他家报的是喝酒喝多了,死了。按我们的感觉是非正常死亡,你看一下赶快回来,东郊发生了一起杀人案,等着你呢。 我仍要队长来。队长一想:冯雪平常是很果断的人,既然她说蹊跷,定有原因,答应马上来。

  当时我担心死者妻子和那些被调查人跑了,或把现场破坏了,我得看着她们,保护现场。从刑警队到现场,正常情况也就20来分钟。于是我拿出笔记本,一边佯装对他们一个个分别询问:诸如叫什么名字呀?跟死者是什么关系呀?什么时间、怎么到这儿来的等等,一边偷偷看表,盼队友们快来。同时我又怕万一凶手就在现场,识破了我的计划而狗急跳墙、孤注一掷。当最后一个人快问完了,已过了18分钟时,咚咚咚,大门被敲响了。我心中一喜:他们来了!赶紧开了门,却大失所望。原来是死者单位的有关领导来催促了:“哎,完没完?我们单位要给他办后事了。 我说:“马上就谈完了,你稍等一会儿…… 话音未落,楼梯上噔噔噔地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这回战友们真正来了!我一直悬着的心才哗地一下落下来。紧绷的神经一松弛开,我才觉得手心满是汗水,后背也被汗水湿透,一片冰凉。

  果然不出我所料,事后查明,死者经常酗酒,打骂妻女。这天他再次醉酒后,又打了母女俩,两人再也不堪忍受,等他熟睡后用被子捂死了他。母女二人因此分别被判处11年和9年有期徒刑。

  我得知后,从内心里对这对母女充满了同情,但我对自己当时的行为并不后悔。母女俩虽说是在那种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害了死者,但她们还是触犯了法律。法律是无情的,作为一个法医,只能认真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个案子,同情不能代表公正和法律。我心中自有我做法医的尺度。

  别看我在工作中整天与死尸打交道,不怕脏不怕累,然而在生活中,我却是一个十分爱干净的人,哪怕是吃一袋方便面,也要先铺上洁白的桌布。我每天都要换洗衣服,洗手更是不计其数。

  即便是这样,还是有许多人不理解我的工作:“这么个大姑娘,干什么不好,偏要干这个:现场看着吓人,事后想起恶心。 甚至连见面时都不愿跟我握手:“别跟我握手,你这手总摸死人。 对这个问题,我一点儿都不在意,我非常能理解别人,也很自觉,很少主动与人握手,见到熟人,“哎——— 的一声,在远处伸出胳膊作握手状,再嘿嘿嘿地一笑,这样子,大家也都挺开心。我觉得,理解要建立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只有相处了,才能了解;只有了解了,才能更好地相处。只有在一起相处、了解,才能相互理解。我理解那些关爱我的人的心境;那些关爱着我的人,也理解我对工作的热爱,对事业执著的情怀。

  我从警15年来,从事法医鉴定2000多例,直接、间接破案400余起,多次荣获十大杰出青年、人民满意好警察称号。


 
编辑: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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