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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判定首例“脑死亡” 武汉同济医院临床应用

2003年04月11日 11:18

  中新网4月11日电 正在制定中的中国脑死亡判定标准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完整、严格的临床应用:一位患脑出血的毛先生,成为首位被武汉同济医院宣布为脑死亡的患者。

  据长江日报报道,做出这一诊断的同济医院昨日正式向外界披露这一消息。

  2月23日,东西湖区居民毛先生因脑出血住进同济医院,虽经神经内科教授多方救治,仍深度昏迷。2月25日,患者瞳孔散大,光反射、角膜反射、睫毛反射均消失,疼痛刺激无反应,没有自主呼吸,但心跳仍然维持。

  同济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张苏明说,这种症状很大程度上表明患者已经发生脑死亡,但要确诊脑死亡必须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严格诊断。

  是否以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志,一直备受各国关注,而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更是关注的焦点。中国目前尚未实施脑死亡法,但脑死亡判断标准正在制定之中,目前已改到第三稿。

  征得患者家属同意,专家组按这一稿的标准和程序,对毛先生进行了脑死亡诊断,各种反射测试都表明,毛先生脑死亡已经发生。

  同济医院脑死亡协作组负责人陈忠华介绍,毛先生深度昏迷是大脑功能严重障碍的表现,自主呼吸的消失是脑细胞广泛受损的结果,脑电图平坦表示脑细胞已经缺氧坏死,瞳孔散大表示脑干已经失去正常功能。

  经过3次同样的检测,得到了同样的结果,专家确认毛先生已经脑死亡。陈忠华介绍,神经元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再生的,脑死亡就意味着无论采取任何医疗手段,最终会发展为心脏死亡。

  得知这个消息,家属同意停止无意义的抢救措施,2月25日深夜,停用呼吸机21分钟后,毛先生心脏停止跳动。

  据了解,这次临床判定脑死亡,动用了来自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8位专家,每次的检测项目多达10多个。

  陈忠华向媒体表示,中国的脑死亡判定标准,将是世界上最严格的。(王兴华雷志勇)

  背景知识:脑死亡

  脑死亡,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地丧失功能为参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标准。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中国以往临床经验判断死亡的标准是心脏停止跳动,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最终发展为心脏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脑死亡的人捐献的器官的质量通常很高,移植效果较好。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把“心跳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准,按照这一死亡标准,自愿捐献遗体的器官质量往往较差。

  目前,世界上已有80余个国家和地区承认了脑死亡标准,中国的台湾省也于1987年通过了脑死亡法,但目前采用的是脑死亡和呼吸死亡标准并存方式。中国医学界自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讨论建立“脑死亡”标准,目前,中华医学会组织了全国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法学、伦理学等有关专家进行深入讨论,起草的中国脑死亡诊断标准初稿已完成,正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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