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1日电 4月16日,在2001年和2002年两年安徽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不达标或得分较低的29个分、县局局长,来到合肥参加省公安厅举办的专门培训班“补课”。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安徽省公安厅从2000年开始对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进行严格细致的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公安机关及其所属执法部门工作实绩的主要指标。
安徽省公安厅同时明确了严格的奖惩措施: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记功、嘉奖。凡报评“全国优秀公安局”、“全省优秀公安局”的,执法质量考评结果必须是优秀。对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其当年评优受奖资格。
另外,单位行政首长任职期间,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行政首长辞职,或者由上级公安机关商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免职。(王陵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