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于晶波)SARS时期,为保证中国公民顺利出境,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请有关单位和人员注意:在北京出境的中国公民,应在离京前七天内办理《无非典型肺炎症状医学证明》。
据了解,由于受SARS影响,目前已有一百一十多个国家对入境的中国公民采取了不同程度的检验检疫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SARS对中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带来的影响,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在加强对北京口岸SARS疫情监测的同时,在北京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开展了办理《无非典型肺炎症状医学证明》的业务。
据北京国际旅行保健中心的有关专家介绍,该医学证明已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的认可。从四月一日至五月二十二日,北京国际旅行保健中心已经签发了一千一百余份无非典症状证明,还未发现一例携带该证明出境的中国公民因SARS在国外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