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五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郑珊云)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今天分组审议《福建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支持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近几年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加大了对职务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但仍然不能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蔓延,甚至发生了涉及许多中高级官员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职务犯罪已经从经济领域向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等多领域渗透,涉及的人数、金额越来越触目惊心。
据统计,从一九九八年至二00二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等职务犯罪案件六千零四十五件,其中犯罪数额十万元以上的一千四百零一件,百万元以上一百七十件,处级干部二百三十五人,厅级干部二十八人。
因此,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院在具体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措施适时加以总结、完善和提高,并将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已势在必行。该《条例(草案)》对职务犯罪范围的界定、预防工作的职责等做了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