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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女厅座苏凤娟狱中官运亨通 当“官”重塑人生

2003年06月13日 08:18

  中新社韶关六月十二日电 题:原副厅长苏凤娟狱中当“官”

  作者冯昶 黄金镇

  在广东韶关市北郊,有一座知名度颇高的韶关监狱。

  在韶关监狱的女分监区,有一名知名度颇高的女囚苏凤娟。

  苏凤娟原是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其在任中共广东湛江市徐闻县县委书记期间,受贿人民币三十万元,另有六十六万多元资金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她因此被开除了中共党籍,一九九七年七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同年十一月五日投入韶关监狱服刑。

  这位原来官运亨通的干部,入狱后也当了“官”。而官阶是女分监区“积委会”主任,其“官”位的全称是“积极改造分子委员会主任”。

  据韶关监狱女分监区负责管教工作的一位女警官介绍,苏凤娟入狱服刑六年来,认罪服法,改造态度端正,且有立功表现。已先后获得了两次减刑共三年六个月的奖励。

  苏凤娟在高墙内正痛苦而艰难地重塑人生。

  苏凤娟忘不了踏入监区刻骨铭心的第一天。她从女警官手中接过一本小册子,扉页上有几行铅印黑体字:“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你来这里做什么?”苏凤娟看着,泪水默默地流下。她扪心自问:我从一名小学教师到县委书记,进而是副厅级干部。由于利欲熏心,以权谋私,一夜之间,从人民公仆变成阶下囚。当晚,苏凤娟彻夜未眠。第二天,她颤抖着手,写下了几行字:“我是一个犯了罪的人。这里监狱是改造犯人的地方。我要在这里接受惩罚和改造,争取早日成为新人。”

  根据苏凤娟的能力和实际情况,分监区安排苏凤娟负责监仓的值班、清洁卫生、组织读报学习、出版黑板报等。苏凤娟认真地做好每一项事务,同时主动教一些文盲囚犯学文化、学法纪,又常常为监狱主办的《立新报》和监区黑板报投稿,宣扬积极改造的好人好事。第二年,苏凤娟被评为监狱改造积极分子、监区优秀通讯员。第三年,苏凤娟首次获得减刑一年六个月的奖励。

  她被推荐当上了分监区“积委会”主任之后,更刻苦改造,为辖下的一百多号囚犯树立了榜样,又一次被评为监狱“树新风,守规范”活动积极分子,再次获得减刑两年的奖励。

  苏凤娟还多次现身说法,对一批批来监狱上反腐倡廉课的政府官员痛述自己沦为阶下囚的蜕变堕落过程及其人生教训,为在职的公仆送箴言,敲警钟。

  苏凤娟说,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没有抛弃我,给我指明了出路。我还要积极争取继续减刑,早日走出高墙。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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