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六月二十二日电(范卉 邹辉)记者今日获悉,重庆涪陵“6·19”沉船事故理赔工作已经开始,三百万赔偿资金全部落实。
据悉,失踪者家属将根据国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赔付标准获得统一补偿。按常规,理赔工作应该在事故原因调查结束,明确责任划分之后进行。但为了做好善后工作,涪陵区已经决定先赔偿再划分责任。
目前,两艘相撞船舶所在的三峡轮船公司和江龙公司已经分别组织了一百万元人民币,共计两百万元用于赔偿。涪陵区政府还拿出一百万元用于理赔。据涪陵区一负责人介绍,现在暂定的理赔标准是十六岁以上(包括十六岁)遇难者每人五万人民币,十六岁以下遇难者每人四万人民币。已确认的遇难者家属可一次性拿到赔付,失踪者家属可以先领取三万或四万元赔偿金,三十天以后凭当地派出所证明再领取余下的一万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重庆涪陵“六·一九”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已经确认的失踪和死亡人数为五十三人,另有十二人获救。目前已打捞起六具尸体,尚有四十七人下落不明。确认的首位死者是一位学生,名叫王雪,今年十七岁,重庆涪陵义和镇芋坝村人。
昨日,由国家相关部委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调查领导小组已开始对事故原因展开了调查。沉没船只的搜救工作还在紧张进行,从上海等地紧急调运的两套搜寻设备已经运抵涪陵。
来自中国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的消息称,涪陵沉船事故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肇事船只违反规定冒雾航行造成的。多名事故幸存者也反映事发地点存在浓雾,根本无法看清两岸岸边。但事故原因目前尚无最后结论。
为了保证善后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各种矛盾激化,重庆市已组成了安抚工作小组,在事故现场解惑释疑,安抚受难者家属,并协调安排他们的食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