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宣布,恢复国内跨省区市旅游和出境旅游
中新社北京七月九日电 (记者周音)中国国家旅游局今天宣布,从即日起恢复国内跨省区市旅游和出境旅游的经营活动。至此,为应对“非典”疫情而采取的对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出境旅游的限制措施已全面解除。
中国国家旅游局今日发出《关于恢复跨省区市旅游和出境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恢复开展出境旅游,目的地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且国家旅游局已正式发出通知可以开展出国(境)旅游的二十二个国家,即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柬埔寨、缅甸、文莱、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耳他、土耳其、埃及、南非、德国、尼泊尔、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印度。
据了解,截至七月八日,这二十二个目的地国家中,除越南仍暂停发放旅游签证、文莱仍要求中国旅游者在办理签证时出示医院健康证明、马尔代夫仍要求中国广东去的旅游者在无“非典”疫情国家停留十天以上方可入境外,其他十九个国家均已取消对中国公民入境限制措施。
国家旅游局要求各地组团社据此做好组团工作,并在开展组团业务前,与对方接待社进行联系,搞清有关细节。
《通知》指出,内地居民对于赴香港、澳门特区的出境旅游业务,六月份已在广东省内居民中恢复开展。从即日起,其他省区市的组团社也都可恢复开展组团社赴港澳旅游业务。
此外,通知强调,旅游活动中万一发现有“非典”疑似病例,必须按预案履行报告制度,并配合搞好现场控制和病员救治工作。同时,要大力抓好旅游安全防范和市场规范工作,确保旅游恢复工作顺利进展。
据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对北京实行“双解除”后,半个月来,中国“非典”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入境旅游接待从七月份开始已经全面恢复,对中国公民入境实行限制的多数国家也已经取消限制。鉴此,为适应海内外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国家旅游局研究做出了上述决定。
国家旅游局决定:今起恢复跨省区市和出境旅游
中新网7月9日电 鉴于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全部解除对中国全境的旅行和疫情警告,北京“双解除”后半个月来全国“非典”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入境旅游接待从7月份开始已经全面恢复,对中国公民入境实行限制的目的地国家绝大多数已经取消限制,为适应海内外旅游者的旅游需求,国家旅游局研究决定,从今天起恢复国内跨省区市旅游和出境旅游的经营活动。
为此,国家旅游局下发了通知,通知要求如下:
(一)恢复开展跨省区市旅游,也包括解除“非典”期间国家旅游局有关通知中规定的对旅游促销和经营活动的各种限制,但各地必须继续抓好旅游接待各个环节上“非典”防控措施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旅游业恢复期间“非典”防控、安全防范和市场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旅管理发[2003]46号)要求,把“非典”防控工作转入常规化轨道。旅游活动中万一发现有“非典”疑似病例,必须按照预案履行报告制度,并配合搞好现场控制和病员救治工作。同时,要大力抓好旅游安全防范和市场规范工作,确保旅游恢复工作顺利进展。
(二)恢复开展出境旅游,目的地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且国家旅游局已正式发出通知可以开展出国(境)旅游业务的22个国家,即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柬埔寨、缅甸、文莱、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马耳他、土耳其、埃及、南非、德国、尼泊尔、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印度。据了解,截至7月8日,这22个目的地国家中,除越南仍暂停发放旅游签证、文莱仍要求中国旅游者在办理签证时出示医院健康证明、马尔代夫仍要求中国广东去的旅游者在无“非典”疫情国家停留10天以上方可入境外,其他19个国家均已取消对中国公民入境限制措施。请各地组团社据此做好组团工作,并在开展组团业务前,与对方接待社进行联系,搞清有关细节。另外,赴香港、澳门特区的出境旅游业务,6月份已在广东省内居民中恢复开展,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其他省区市的组团社也都可恢复开展组团赴港澳旅游业务。各组团社要切实加强对出境旅游团队的健康安全及行程管理,并与对方接待社签订合同,确保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旅游局应立即将该通知传达到辖区内各级旅游局、组团社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工作,健康有序地全面推进旅游业的恢复和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