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八月二日电(晓亮爱华)平日穿着破袜子,住着未装修的旧房子,人们看似非常“廉政”的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原局长明九斤,因涉嫌受贿四十七万余元人民币,昨日被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至二00一年九月,时任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局长的明九斤,利用其主管该局全面工作、分管干部、财务工作,担任该局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便利,趁下属单位市政监理公司改制和分配市政建设工程的机会,二十五次收受市政监理公司经理张某、长丰市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石某、汉阳区市政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吴某等送上的“好处费”共计四十七万余元。明九斤则为他们在个人晋升及市政监理公司改制等方面“大开绿灯”。
鉴于明九斤是江岸区人大代表,今年四月十六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经报请江岸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许可,依法对明九斤进行立案侦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