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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已被立法 深圳将建立“器官移植中心”

2003年08月23日 09:46

  中新网8月23日电 中国第一部关于器官移植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出台以后,深圳将建立器官移植中心。

  随着器官移植立法,深圳市经广东省卫生厅批准,准备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建立专门的器官移植中心。目前中心已经在紧张的筹建过程中,并已经购置了组织配型设备、检验抗排斥反应药物浓度的设备及各种手术设备。

  深圳商报今天的消息说,昨日,记者在深圳市人大会场采访了深圳市器官移植专家、市人民医院外科主任余小舫和泌尿科主任杨江根博士。据两位专家透露,深圳市每年需要器官移植进行治疗的患者中,约有70%的患者因为得不到配型器官而无法及时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深圳市目前已经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包括角膜移植、肝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和骨髓移植等项目。每年开展的器官移植手术有100多例。但是,由于器官来源的严重缺乏,深圳每年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病人中只有30%左右接受了亲体的器官移植或少数自愿捐献角膜的死者的角膜移植,仍然有70%左右的患者在等待器官以进行移植手术。

  中国的器官移植的供需矛盾极为突出,目前全国有大约150万尿毒症患者,每年却仅能做3000例左右肾脏移植手术;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在等待骨髓移植,而全国骨髓库的资料才3万份,大量的患者都因等不到器官而死亡!(王美华王建红)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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