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八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王辛莉)海南省委出台加强中共党内监督四项制度,并于今日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公开监督制度细则。
据了解,监督制度旨在健全、完善中共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官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规范官员从政行为,具体内容包括:官员的配偶子女从业必须如实申报并进行公示;实行省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实行官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设立常设的专职巡视组,进一步加强对市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
此次出台的监督制度一大特点是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如官员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规定,各级官员的配偶、子女只要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情况,无论是在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或个人经商办企业,都必须申报并公示。与以往相比,新出台的巡视制度实现了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每个巡视组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地负责巡视若干个市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