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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女子骨灰家属领回 海基会:最高可赔130万

2003年09月19日 14:39

  中新网9月19日电 4名溺毙大陆女子的遗体火化之后,今天(19日)由家属领取骨灰带回大陆。家属们重申:希望给予赔偿,对于海基会协助处理后事,也表示感谢。

  据台湾媒体报道,6名在苗栗通宵海域私渡时溺毙的大陆女子,其中4人身份经由来台的家属确认,遗体火化之后,19日由其亲属到大甲镇立殡仪馆领取骨灰踏上归途。

  其中,曾小丽的父亲曾国清对于海基会协助家属来台处理后事表示感谢。而江敏的舅舅吴新民对此也表示感谢,同时对于要求赔偿的立场仍然没有改变。

  吴新民表示,希望台当局能够基于法治、人道的立场,给予每名死者新台币250万元的赔偿。

  对此海基会表示,家属须向苗栗“地检署”提出申请,由“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审议后才能够给予补偿,而家属最高只能够求偿新台币130万元。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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