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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入会首次写进工会报告 专家乐见工农融合

2003年09月24日 06:42

  中新网9月24日电 23日下午,正在北京出席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参加了河南代表团的讨论。

  在开幕式报告中,王兆国首次谈到“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以及将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的问题。

  上月初,中华全国总工会已经宣布,将尽可能多地组织农民工入会,并将离开家乡到城镇打工的农民定义为职工队伍的成员。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有3400多万农民工加入了数以百计的打工地城镇工会组织。

  中国青年报报道说,河南代表、信阳市总工会主席陈民向王兆国汇报了当地工会组织在农民工中建立工会的探索。

  陈民说,信阳市是革命老区,改革开放后成为中国著名的劳务人员输出地,总量近170万人左右。这些人在全国各地参加所在地的建设,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换取回报,同时也带动了家乡的发展。但是,打工者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而作为劳务人员输出地的党政工组织,却每每鞭长莫及,力不从心。如何通过机制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权益,始终是人们难释的心结。

  他们认识到,外出务工人员是通过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是职工队伍的新成分。这个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工人的第二大劳动群体,强烈渴盼代表和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组织为自己撑腰、说话。在务工所在地各级工会组织持续加大对打工者权益保护的同时,作为外出务工者家乡的工会组织,同样有着义不容辞的职责。

  他们以自愿参加为原则,积极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不到两年,信阳市各县(区)普遍建立了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小组,各县(区)及各乡(镇)均成立了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全市近500多个行政村都成立了外出务工人员工会小组。

  在接纳吸收农民工入会的同时,他们还设法与外地工会联系并征得对方同意,在上海、广东、新疆、苏州、杭州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建立了40多个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接受当地总工会领导。

  由此,形成了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两地工会联手双向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新机制。这种机制使农民工的工会关系可以“飞来飞去”,身份可以随时转变———外出打工前,可在当地办理工会会员证;外出务工时,接受当地工会管理,享受会员待遇;回乡务农时,打工地会籍自动取消。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王思斌高度评价了接纳农民工入工会的这一做法。他说,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仅仅因为出身问题,民工长期被排斥在城市主流生活之外,其中包括不能参加工会,接受工会组织的服务。工会组织接纳并主动承担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任,对于拆除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加快城市化进程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陆学艺认为,其实,我们应该更早一点接纳和承认农民工属于工人阶级这一事实。据他们的调查,早在2000年,全国制造业中,农民身份的工人已经占到了57%。他希望,各级工会组织不只是尽可能多地吸纳农民工入会,还要努力培养、教育和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到城市产业工人中来,使他们真正成为工人队伍中的一员。

  而长期关注农民工维权问题的《工人日报》资深评论员王舟波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社会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作为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体的特殊劳动者群体,农民工为中国经济的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工运研究室主任、教授马子富认为,农民工加入工会天经地义。理由有三:第一,关于农民工的身份定位。“农民工”一词,只是说明这些人来源于农村,原来的身份是农民,并不能表示现在的阶级或阶层属性。第二,加入工会组织是农民工的迫切愿望。第三,在农民工中建立工会组织,是工会工作的新领域。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杨汉平认为,农民工加入工会,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它反映了社会对农民工参加城市建设所做贡献的认可,是工农融合的开始,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符合《工会法》的精神与原则。(万兴亚从玉华)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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