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报道,身为缉毒大队大队长,却最终因为贩毒而走上被告席。昨日,在国内引起巨大影响的周鲲等6人涉嫌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检方表示,这是一起较为罕见、值得深思的涉毒案。
庭审于昨日上午8时30分开始,历时10个小时,其中3次休庭,至晚上7时30分结束。周鲲对公诉方的指控未予否认。
37岁的周鲲,被捕前系贵州六盘水市水城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大队长。他曾300多次深入毒穴,抓获毒贩无数,令毒贩们闻风丧胆,有人甚至扬言要花100万元买他的人头。因工作成绩突出,他曾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禁毒先进个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等称号。今年1月30日,他因涉嫌运输、贩卖毒品,经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诉方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指控:2002年7月至同年12月,周鲲分别伙同李学军、余明达、苏兴昌、易晓华、夏兵(女)等人,3次运输、贩卖毒品共4900克,其中周鲲、李学军、余明达、苏兴昌涉嫌犯有运输、贩卖毒品罪,易晓华、夏兵涉嫌犯有运输毒品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