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中新记者专栏:“敲山震虎”不是处死王怀忠的终极目标
作者:李淑国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2004年2月12日上午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腐败高官。
早在王怀忠主政安徽阜阳时,他就是个名气很大的贪官,坊间早有“只要反腐不放松,定能抓住王怀忠”的民谣。经法院审理,王怀忠在任时受贿达517万元,另有480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数字表明,王怀忠罪行累累,罪该当诛。
王怀忠是一个孤儿,贫苦的乡亲们把他拉扯大,一步步从生产队记工员走上副省长的高位,本应该有更好的做为,却因为腐败,在世人的唾骂下做了刀下鬼。
老百姓今天终于“笑看贪官成新鬼”,不是因为所有的人都是看客,还在于人们同情王怀忠曾主政地方的老百姓所承受的祸害。王怀忠曾直接干预土地的批租出让,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达亿元之巨;虚报浮夸的一系列所谓“政绩工程”,完全出于加官晋爵的目的,违背经济规律,劳民伤财,使本来就不发达的当地经济雪上加霜。他还带坏了一批干部,在他任职期间,当地造假、虚夸、阿谀奉承之风盛行。在一定意义上,王怀忠被处死也是给当地百姓的一个交代。
王怀忠以其特殊的身份和背景,被执行死刑无疑具有符号意义。处死王怀忠一方面是向人们显示了中国惩治腐败这个政治“毒瘤”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不会因为贪官位高权重便可刀下留情。尽管官方多次强调王怀忠罪行极其严重,但“敲山震虎”不是将之处死的终极目标,捍卫法律的尊严才是法治的本义。
腐败不除,改革难行,发展难促,稳定难求。中国早在几年之前就有了向腐败高官开刀的勇气,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和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在2000年先后被执行死刑。但王怀忠何以步他们的后尘,成为刀下鬼?我们在庆祝法律的胜利的时候,更多地应该对此进行反思。
长期以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重教育轻监督、重惩治轻制度。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之下,这种反腐模式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官员的腐化,众贪官前仆后继,甚至有些地方政权整体溃烂。
值得欣慰的是,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执政后,迅速对反腐体系进行布局,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起草了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并积极优化反腐败的国际环境,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可以预见的是,在制度反腐和权力监督的制约下,官员如果再索贿受贿和卖官鬻爵,将不会再像过去那样从容。
在过去的一年,中国共有13名省部级腐败高官被查处,这显示了中央新集体的反腐决心和勇气。诚如学者所言,中国将在几年之后发起反腐败的总决战,而现在正处在总决战的前夜。人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将迎来一个政治清明的新时代。
王怀忠曾在庭审中对起诉书指控的所有事实都予以否认,法庭最后陈述时称“历史将证明这是最大冤案”,在一审被判死刑后提起上诉,可以看出他当时对生命的珍惜和渴望。如果能让他重新开始的话,他肯定不会再作出此生的选择。虽然在法律面前,王怀忠已经无法再重新开始,但他的结局,在这个崇尚财富的时代,对所有的官员来说,应该成为警告和借鉴。
王怀忠死了,应该让历史永远记住王怀忠,这不仅仅是让子孙后代记住我们今天反腐的努力,还在于使反腐利剑高悬使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