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还是女人年,《时代》杂志在封面上刊登了安龙公司的沃特金斯,世界通讯公司的库珀和联邦调查局的罗丽,人们在揣摩,如果女人当道,她们将变成一股道德力量,改善高层领导。
但是最近史都华和法斯托两起案件却考验着人们的愿望。显然,职业妇女和男性一样可以跨越伦理道德和法律的界线。当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公司董事会,她们是否能够保持廉洁效应﹖对此人们展开辩论。
在女人和商业行为道德之间存在着一些联系迹象,史丹福大学教育和组织行为系教书麦厄森说﹕“有一种学派的人认为,妇女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接受了照料旁人的职责,因此她们给社会带来从不同角度看问题的方式。另外一种学派不同意这种意见,它认为女人和男人在一些根本问题上是不一样的。”
多数人处于两种观点之间。倡导由更多女性担当公司董事的人士说,女人当家可以导致更好的商业行为,但这不是因为女人从娘胎一出来就更有道德。”
有一些观察家说,当女人登上商业世界的领导地位,腐化现象不亚于男性。统计数据支持了这个说法。二○○二年白领妇女犯罪案比男人还要高一些。《纽约时报》最近对联邦数据进行分析后指出,九三年到零二年,妇女犯罪人数上升了百分之八十点五,达到五千九百一十七人,男性为五千八百九十八人。
女人比男人更有道德观念这一说法打击面太广。纽约的一家顾问公司,“工作伦理”总裁魏斯坦说﹕“认为女人更关注她们行为会如何影响别人,男人则关注坚守原则和保持工作秩序,这是一成不变的偏见,我觉得这样笼统的区分太简单化,对人们不公平。”
来源:星岛日报美国版